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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特别报道 教育经费欠账十年 各级政府须厘清责任

日期:2011-3-10 10:50 阅读: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今年两会关于教育的话题引人关注,比如“高校对作弊学生拒颁证书应入法”、“教育经费‘欠账’十年”等,我们在热烈关注的同时,也要多些冷思考。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从一定意义上说,教育是最大的民生问题。

  每年两会关于教育的话题都引人关注,比如去年的“把教师列入公务员序列”、今年的“在中小学教师队伍设置正教授职称”等。

  此间,《中国经济周刊》报道,根据教育部财务司、《中国统计年鉴2009》及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计算,从2000年到2009年,以教育经费支出占GDP4%的比例为目标,则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10年累计“欠账”已达16843亿元。

  2002年到2003年,经费投入甚至还出现了0.06%的倒退。截至2009年,国家财政性教育支出 12231.09亿元,占国民生产总值的3.59%。

  也就是说,从1993年国家提出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比例在2000年达到4%到现在,18年前的目标仍未能实现。

  比起对轨道交通、高速铁路等动辄万亿的“慷慨”投资规模,教育经费支出捉襟见肘。其背后的重要原因经常被地方官员提及,说是“财政困难”。

  其实,这并不是“差钱”,而是与责任界定厘清和公共财政投入方向密切相关。

  众所周知,每一级政府都应该在教育投入中分担责任,单靠哪一级政府是不行的。各级政府的教育投入分配比例的合理性,一直是各国政府探讨的重要课题。

  德国法律规定,教育投入中联邦政府应占10%左右,州政府应占65%以上,州以下政府占20%左右。美国实行教育分权制,教育投入中州政府占40%以上,州以下政府占50%以上等。

  相比之下,我国既没有从政策上更没有从法律上规定各级政府对教育的投入比例,此类漏洞致使各级政府投入责任模糊,无法可依。

  曾经,我们在教育投入上盲目选择了以乡镇为主,后又改为以县为主的教育投入体制。从全国范围讲,县级政府是难以承担教育更多的投入责任的,更不用说乡镇政府。

  因此,应建立稳定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制和义务教育最低经费保障线,强化中央和省级政府的投资责任,改变当前这两级政府在义务教育公共投资中比例过低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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