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调研组在最新一期《求是》杂志撰文指出,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制约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义务教育经费这几年虽有较大增长,但目前保障还是低水平的。“十二五”期间需努力增加教育经费总量,不仅要大力增加财政性教育经费,还要积极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教育。 文章称,教育经费的较快增长,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十一五”时期,我国实现了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并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惠及全国1.6亿学生。2009年我国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99.4%,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9%。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从2005年的21%提高到2009年的24.2%,高校在校生总规模达2979万人,位居世界第一。职业教育取得突破性进展,2009年中职在校生近2200万、高职在校生1280万,分别占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总规模的“半壁江山”。教育公平迈出重大步伐,建立健全了国家教育资助体系,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建立奖助学金制度。五年来我国教育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实现了由人口大国到人力资源大国的历史性转变,为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文章指出,尽管我国教育经费有了很大增长,但相对于教育事业发展的实际需求,教育投入仍然不足。一是当前我国教育经费投入和国际相比处于较低水平。2008年我国人均教育经费为160美元,不到2006年世界人均教育经费400美元的一半,不到经济合作组织国家人均1800美元的十分之一。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2004年世界平均为4.7%,我国2009年仅为3.59%。二是《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财政性教育经费2012年达到国内生产总值4%的目标仅能满足基本需求。有关部门根据《教育规划纲要》所确定的“十二五”期间教育发展目标,测算出2012年我国教育经费总需求为27123亿元,财政性教育经费需求为20222亿元,财政性教育经费需求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应达到4.41%,高于4%。三是政府财力与教育责任不匹配。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各级政府的教育事权划分格局并没有随财力结构的变化作根本性调整,一些财力薄弱的县级政府无力承担法律规定的教育责任。《教育法》有关教育经费的要求在一些地区落实得不好,2002—2008年七年间全国预算内教育经费有四年增幅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2004—2008年分别有11个、11个、12个、2个、4个省份预算内教育经费增长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另外有不少地区没有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四是社会资金投入教育的水平偏低。2008年我国非财政性教育经费占教育总经费的27.9%,但其中学杂费等收入占23.2%,社会捐赠仅占0.7%,民办教育投入只占0.5%。社会投入教育的水平偏低,和政策鼓励不够有直接关系。 文章强调,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制约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义务教育经费这几年虽有较大增长,但目前保障还是低水平的。全国许多学校校舍紧张,普通初中大班额比例偏高。相当数量的中小学教学设备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基本标准。高中阶段教育近年来发展速度较快,但因无明确的经费投入分担机制,许多地方的政府投入只够基本保障教职工工资,2008年全国普高、中职预算内投入的比例仅分别为52.3%、55.8%。高等教育在连年扩招和办学要求不断提高的双重压力下,原有办学条件已难以满足需要。一些地方高校由于生均拨款标准低,运转困难。公办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负债现象比较严重。 调研组认为,“十二五”期间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对于“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努力增加教育经费总量,不仅要大力增加财政性教育经费,还要积极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教育。 ——确保《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4%目标的实现 2012年实现4%是保障“十二五”期间教育经费投入的核心问题。调研组认为,实现4%,必须实际增加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投入,防止用扩大目前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计算范围的办法来实现。不然不仅会影响到教育经费的实际增长,还会动摇教育界乃至整个社会对国家发展教育事业的信心。我国至今未能实现4%的目标,与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不高有关。其实,世界上有些国家财政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与我国相当,甚至低于我国,但其财政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高于我国。同时还要看到,我国财政收入只统计预算内收入,长期以来不包括地方财政出让土地收入和社保收入。如果将预算外收入纳入,则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将有很大提高,有专家研究认为约达30%。因此,尽管在2012年实现4%涉及诸多因素,情况复杂,有一定难度,但必须确保如期按时完成,不能失信于民。 ——各级政府要继续加大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优先保证教育事业发展 财政性经费是我国教育经费总投入的主体,保证教育投入是公共财政的重要职能,各级政府首先要依法承担责任。 一是继续加大中央财政对教育的投入,解决地方政府财力与教育事权不匹配的问题。在现行财政制度下,需要建立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进一步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建立起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教育财政体制,保证各级政府财政性教育经费稳定增长。还应进一步加大中央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合理分配公共教育经费,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向农村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 二是建立激励和考核机制,调动地方政府投入教育的积极性。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地考核,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促使各级地方政府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教育投入。要求各地严格执行教育经费预算、决算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报告制度,落实《教育法》的有关规定。要建立对地方政府教育经费投入的监督制约机制,将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作为考核省级政府对教育投入强度的指标。 三是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来源渠道,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应督促尚未开征地方教育附加费的省份尽快开征。2009年全国已有22个省份开征地方教育附加费,共征收178.44亿元。应在政府土地出让金收入中划出一定比例用于教育,如用于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等方面。还应适当增加彩票公益金对教育的投入或发行教育彩票,增加政府预算外资金对教育的投入。 ——进一步制定优惠政策,调动全社会投入教育的积极性 在加大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的同时,还必须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建立社会捐赠、出资教育的激励机制,扩大教育经费总量。 一是对社会捐赠教育应当给予更加优惠的税收政策。建议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对企业捐赠、投入教育的支出超过企业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在五年内从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二是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发展。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我们不能一方面苦于教育经费缺乏充足的来源,另一方面又对社会资金准入教育的门槛抬得过高。建议尽快清理并纠正对民办教育的各种不合理政策,积极制定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扩大社会资金进入教育的途径,并适当放宽民办学校的收费限制,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民办教育。 三是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成本分担制度。在非义务教育阶段实行成本分担,是很多国家的做法。国务院要求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在2012年前基本保持稳定。建议在2012年后进一步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成本分担机制,根据办学成本、政府拨款、物价水平等因素,合理调整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标准,建立学费正常调整机制和成本补偿机制,同时逐步健全学生资助、奖励体系。 ——加强教育经费管理,切实提高使用效益 管好用好教育经费与增加投入同样重要。目前一些部门和学校在教育经费的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着“重投入轻产出”、“重分配轻管理”、“重数量轻效益”等现象,经费管理比较粗放,资源配置标准和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尚未建立。建议全面推进教育经费精细化管理,坚持开源、节流并重的原则,一手抓增加投入,一手抓管理使用。一是建立科学的教育财政预算机制。教育、财政部门应尽快编制各级各类公办学校基本办学标准、生均经费标准、生均拨款标准,为编制学校预算和教育预算提供科学的依据。二是完善经费统计体系。只有建立统一、科学的统计口径,及时准确地掌握各地区各学校师生员工的实际数量,才能全面准确地反映财政性教育投入水平。三是坚持勤俭办教育的方针,合理确定教育事业发展规模,杜绝豪华办学,减少不切实际的达标评比,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四是注重资金使用绩效评价,逐步探索建立绩效预算,加强教育经费的跟踪问效,发挥教育投入的最大效益。五是通过教育体制改革和学校布局调整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Tags:经费,投入,不足,制约,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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