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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均衡才能促进教育均衡

日期:2010-2-26 09:44 阅读:

       江苏省政府法制办前日公布《江苏省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传递出政策导向信号,明确写入教师6年必须流动的条款。

  江苏省出台这个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是从均衡配置城乡教师资源、均衡设置区域内学校设施、均衡生源、均衡学校管理水平等四个方面来实现教育均衡,非常具有探索意义。

  当下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热等不正当现象,根本原因就是教育政策之失让资源不均衡。家长们都想让孩子进好学校,以免孩子输在起跑线上,这是一种正常的心理需求。所谓好学校,以前叫重点学校,后来又改名实验学校或者示范学校。这些学校有优秀管理者,配置了当地最好的教师,在财政投入上更是大力倾斜,校舍及设施建设普遍好于其他学校。这些好学校,本质上是政策对不同学校区别对待的结果。

  当然,重点学校制度有其历史原因,但发展到现在,越来越不适应现实的需要,造成重点学校人满为患,不仅班级众多,而且“大额班”普遍存在,与此相对的是,一些普通学校难以招到学生,难以维持。重点学校的存在,不仅践踏教育公平,还是各类乱收费的根源。因此,必然进行削峰填谷,实现教育均衡,才能遏制这些不公正、不正常的现象。

  当然,要真正实现教育均衡,根本上还要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树立均衡教育的观念,打破教育形象工程思维,更要打破既得利益者对均衡教育的阻碍。教育均衡可能让过去享受重点学校教育的阶层受到损失,而这一阶层往往可以影响政策的实施效果。

  还有,江苏省欲出台的教育均衡办法,是以县区为基础,是在一县之内实现教育均衡,当然这是一个良好的开始,但要真正实现教育均衡,必然在更大的范围内实现教育统筹,让教师、教学设施等资源达到普遍均衡,才能真正实现城乡之间、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教育的均衡。

  江苏省的这一探索,对其他地区的义务教育应当具有一定借鉴价值,教育不公平是一个国内普遍存在的问题,“择校”更是无处不在,困扰着国内教育的发展。只有实现了教育的均衡发展,让孩子们都受到公平的教育,择校等不正常现象才会真正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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