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斗》、《包龙图打坐在开封府》等经典京剧唱段将正式进入中小学课堂。据悉,教育部已对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音乐课程标准进行了修订,增加了有关京剧的教学内容。承担试点任务的北京市教委的有关官员解释说:当前中小学生普遍存在民族文化艺术鉴赏能力降低问题,因此,“开设京剧课有利于强化学生民族文化学习意识。”(2月21日《京华时报》) “强化学生学习民族文化学习意识”是应该的,但认为只要在学校开了这门课,就可以达到这个目的,就未免有点想当然了。 但这还不是问题的关键。在我看来,问题的关键在于,京剧虽好,但毕竟是农业社会的产物,目前京剧的曲调主要还是根据农业社会的生活节奏和方式制成的,因此,拿它们来表现当代人的生活和情绪,就会觉得有些不伦不类,让“新新人类”们普遍喜欢京剧,恐怕有点勉为其难。 此外,京剧的表演程式繁复复杂,无论是“唱”、“念”、“做”、“打”,还是“生”、“旦”、“净”、“末”、“丑”,其表演都非常细腻,甚至到了鼓点子能打出演员眼珠的转动,眼皮的开阖,手指的颤抖程度,可以说一颦一笑,皆有艺术。要学习和欣赏京剧,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这样的学习成本,无疑会让早已对学业感到不堪重负的中小学生们觉得雪上加霜。 从另一个角度看,作为“民族文化”的戏剧载体,在我国也绝不仅仅是京剧,还有许多地方戏,如沪剧、越剧、淮剧、赣剧、豫剧、粤剧……,等等。以教育部“课程标准”的形式规定全国的中小学生都要学京剧,这对其他地方戏是不是公平?严格执行这一“标准”的结果,会不会产生京剧一枝独秀,其他地方戏百花凋零的结果,结果反而不利于民族文化的全面繁荣?所有这些,都是教育部的决策者所应该考虑并有所预见的问题。 京剧是我们的国粹,这没有问题;京剧理应在子孙后代中得到绵绵不断地传承,这也是完全应该的。而要做到这一点,我以为应该首先做到两点:一是要对京剧进行改革,使其在保持原有艺术特质的情况下,能够表现现代生活,为当代青少年所喜闻乐见。但这需要京剧艺术家和全社会长期不懈的努力,绝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是教育部一个部门所能够独力承担的,所以我就不多谈了;再一个就是教育部要痛下决心摈弃功利教育,变当前的应试教育为真正的素质教育,使中小学生中那些对戏剧有兴趣的孩子,能够有余暇,有心情去学习京剧以及其他地方戏,这才是真正有效提高“中小学生民族文化艺术鉴赏能力”之道。 传承民族文化不能靠刻舟求剑,教育部以“课程标准”的形式,规定中小学生必须学京剧在做法,以我之愚见,就是在刻当代教育之舟,求传统民族文化之剑——“剑”是肯定求不到的,但却可能给靠“拍脑袋”草率决策,留下一个值得借鉴的教训。教育部是不是应该再慎重考虑一下呢?(郭松民) Tags:强制,京剧,不是,民族文化,救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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