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国家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培养工作”,教育部联合其他五个部委最近发布一份红头文件,对工科在校学生提出了一个要求:他们要获得文凭,就必须到企业进行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时间不少于6个月。 这只是教育部办学的一个最不起眼的例证。是的,在中国,基本上不是学校在办学,而是教育部在办学。更具体地说,是从教育部到教育厅再到教育局的整个教育行政体系在办学,更准确地说,是整个行政体系在办学,学校不过是这些行政机构手里可随意操纵的木偶而已。 所以,教育部总是十分繁忙,用一个接一个行政命令管理着教育领域最细微的事情。比如,教育部专门编了集体舞,要求学校组织小学生跳舞,其目的是倡导男女生的高雅、文明的社交活动。今年3月份,教育部更是下发了《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意思是,反腐败要从娃娃抓起。只是人们无法理解,连人生的基本伦理观念都还在塑造阶段的小学生,如何能够准确地理解官员们应当具有的美德。 从这几件小事就可以看出行政办学的弊端。在教育部官员看来,男女的肢体接触乃是“人的天性”,但此处所谓的天性,其实只是某种特定文化下的天性。而成长于中国文化气氛中的男女生们,对于男女肢体接触总是有点敏感,尤其是大量乡村孩子。但行政办学体制却把官员们的意志统一地强加于所有学校、所有学生。至于工科学生实习的最低时间为什么是6个月而不是4个月、7个月,也完全是任意的。但就是这么一个任意的标准,却可以约束数以百万计的学生。 教育对于一个民族的文化、价值的养成具有决定性意义,因而,学校对于一个社会的文明秩序之生成和维系,具有决定性意义。果如此,则由行政控制学校,就是一桩十分危险的事情,因为,若干官员的心血来潮也能够把全国上亿师生搞得团团转。把关乎社会前景的教育事业交给若干只有普通知识的官员来集中规划、细致管理,显然是不合理的。 相反,一种多中心的学校治理秩序,才能够把教育的风险控制在最低程度,且让社会中所有可能具有教育知识、智慧的人发挥其作用,尤其是让教育专业人士发挥其作用。此一多中心的学校治理秩序的关键是学校自治,由学校来办学,而不是由教育部遥控学校办学。 何为学校自治?前不久,哥伦比亚大学邀请伊朗总统艾哈迈迪•内贾德发表演讲,对此,不少民众表示反对,对此发表意见的联邦政府、纽约州政府、纽约市政府官员,也多数表示强烈反对。但是,对于哥大的决定,这些政府官员却无能为力,因为,习惯和宪法不许他们对大学任意行使权力。 在欧美,人们普遍承认,大学乃是一个独立的自治实体。现代大学直接渊源于欧洲中世纪封建时代的大学,这些大学通常属于罗马教会,本来就不在君主权力控制的范围之内,大学甚至拥有独立于世俗国家的完整的治理体系。中世纪后期和近代初期,君主扩张其权力,但这一自治地位却已经成为一种习惯,在很大程度上保留下来,并由现代宪法的表达自由、自治等原则予以保护。这样一套原则也延伸到一般中学学校,学校享有一定的自治权,在教育问题上,行政权力是有边界的,行政权力的行使是审慎的。 另一方面,在传统中国社会,学校也不是行政的附庸,而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古代贤哲提出的“学统”理念,固然有强调思想、学术、教育大一统的嫌疑,但也突出了思想、学术、教育相对于行政权力的独立性。近代中国建立现代学校制度,也相当留意给予学校以一定自治地位。 因此,恢复和建立学校的自治,乃是势之必然,也是理之自然。当然,学校自治的程度可以由浅及深,但总得朝这个方向努力,自教育部以降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意识到自己的权力的限度,更加审慎地行使权力。 Tags:办学,教育部,还是,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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