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6月8日电(记者 王莹) 记者从沈阳市招考办了解到,在7日上午进行的高考语文科目考试中,一名考生因携带手机进入考场,违反了考试纪律,其该科目成绩被记作零分。 据沈阳市招办有关工作人员介绍,在高考第一科语文科目的考试中,沈阳一名考生所携带的手机在考试过程中响起。经调查了解,该考生确实无意作弊,携带手机只是为了考试后能在第一时间与父母取得联系。 按照有关规定,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不得携带手机,如果发现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手机铃响,经监考老师核实,内容与考试无关,则按违纪处理,考生该科目成绩为零;如果手机内容与考试有关,则按作弊处理,考生高考成绩无效。 按照上述规定,这名考生的行为被视为有违纪行为,单科成绩为零。 沈阳市招考办再次提醒考生,如果携带手机进入考场,应将手机交由监考老师处理,切勿违反考试的相关规定。(完) 来源:新华网 Tags:沈阳,一高,考生,携带,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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