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2011—2012学年度秋季学期已于昨日正式开课。市教育局发出通知,规范学籍档案管理,严禁学生异常流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或实验班;要均衡配备教师,均衡编班教学,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利。发现违规收费的要立即清退,对有乱收费行为的学校,实行“两基”国检达标和年终考核一票否决制,并追究当事人和学校校长的责任。 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符合条件的外地来兰人员随迁子女要按照“两为主、一指定”原则,在城区制定的公办中小学入学,享受市民(居民)“同城待遇”,不得额外收取任何费用。加强学生教辅资料管理。教辅资料的征订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各学校不得统一征订。对违规收费要立即清退。对有乱收费行为的学校,实行“两基”国检达标和年终考核一票否决制,并追究当事人和学校校长的责任。 Tags:兰州,市教育局,下发,通知,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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