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物价局联合发文修订中小学校食堂收费管理办法 本报讯 (记者陆先念)从今年秋季起,中山中小学校学生伙食费标准由各校自定,但必须报市教育局和物价局(镇区学校报镇区教办和物价所)公示执行。 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为规范中小学校学生伙食费等服务性收费,缓解物价飞涨给学校食堂带来的压力,该局日前与市物价局联合发出《关于修订我市中小学校食堂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将此前由教育部门统一定各校食堂学生餐费调整为由各中小学校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自己制定学生伙食费标准。 调整:伙食费标准将由学校自己制定 “中小学校学生伙食费属于服务性收费,必须遵循学生自愿和从严控制的原则,并做到即时发生,即时收取,据实结算,不得盈利,并及时向学生家长公布收费支出清单,接受家长监督”。根据市教育局和物价局日前联合发布的《关于修订我市中小学校食堂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从2011年秋季起,中山市中小学校学生伙食费标准将由各学校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制定,但必须报上级部门后公示执行,其中,市直属学校报市教育局和市物价局、镇区学校报所在镇区教办和物价所(站)。 同时,通知明文规定,中小学校学生伙食费不得与学费合并统一收取,其支出必须单独核算,定期公布收支清单,严禁将学生伙食费收入用于学校其他支出。而民办中小学、托幼机构(含公办、民办)的食堂收费管理也将参照本办法执行。 教育局:调整后的标准将有两种方式 据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调整后,中小学校学生伙食费标准将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小学生餐费,小学生自理能力比较差,选择空间较小,因此将根据学校食堂自身的成本情况及物价情况来定价,“一个月或一周等一定时间范围内学校自己定早餐、午餐价格,并上报公示”。另一种是中学生伙食费,中学生的菜品丰富,学生自我选择性比较大,因此伙食费标准不统一定价,而是按每个菜的价钱累加来定,“每道菜有价格,学生点多少就刷多少钱”。 家长说法: 希望学校不要“漫天定价” 对于此次中小学校学生伙食费标准改由各校根据自身情况及物价情况自己定,记者昨日采访部分市民及学生家长发现,不少市民及学生家长均对此表示担忧,他们普遍担心学校食堂会以物价高企,成本大的借口,“漫天定价”。 “以前教育局统一定价的话,有个标准在那里,学校不敢乱涨价。但现在把定价权下放给学校了,虽然说要求学校不以盈利为目的,要上报定价并公示,但里面操作空间还是比较大的,学校大可以借口物价高、成本大而大大提价。”家住恒信花园的黄先生就认为,此项政策调整对学生及家长不利,很可能会大大增加学生的伙食费,给家长增添压力。 有关部门要从严监督 公务员张先生则认为,把学生伙食费的定价权交给学校,在目前物价飞涨的情况下, 有利于学校食堂的基本运作,有利于保证食堂给学生提供卫生、营养、可口的饭菜。 张先生同时表示,由于学校定价,几乎没个标准,各校的定价有可能不一样,因此,要使此次调整不给学校变相乱涨价的机会,教育部门及物价部门就得从严监督,切实把好上报公示关,真正让学校食堂做到“不以盈利为目的”。 Tags:广州,中小学,伙食费,标准,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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