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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责任意识培养浅谈

日期:2008-12-30 10:04 阅读:
    加强学生的责任意识,是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方面。目前,部分代写论文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责任意识呈现出弱化趋势,这对社会、学校、家庭以及学生本身来说,都是应引起格外关注和亟待改变的。本文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责任弱化的形成原因及表现进行分析,针对性的提出了培养学生责任意识的相关途径和方法
  
  在社会生活中,人们在享受权利的同时,还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责任既是使社会规则有序的保障,又是保证个人有所成就的可靠基础,也是为人处世所必备的基本要素。责任是一切良好美德的表现和基础。美国品德教育联合会主席麦克唐纳曾说:“能力不足,责任可补,责任不够,能力无法补:能力有限,责任无限。”诚信教育需要责任意识,否则,诚信意识就不能可持续发展;创新教育需要责任意识,否则创新就缺乏持久的精神动力和高尚动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要树立对社会、对亲人,对自己以及对自然环境的责任意识,以强烈的责任意识和人文关怀,为和谐社会的建设提供保障和动力支撑,职教工作者必须将培养职业学校学生的责任意识,放在德育工作的首要位置。
  
  一、学生责任意识弱化的形成原因
  
  在学生中开展责任教育,培养学生敢于面对未来挑战,勇于承担历史重任,已成为当前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它不仅是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化和发展的必然趋势,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需要。但是目前,广大教师和家长都普遍感到,今天的不少学生责任意识谈薄,缺乏责任心,特别是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据笔者调查,形成学生责任意识弱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家庭家长对子女过于溺爱是一个重要原因。现在的学生绝大多数是独生子女,他们是父母的掌上明珠或爷爷奶奶的“心肝”、“宝贝”,在家中俨然以“小公主”、“小皇帝”自居,长辈的精心呵护和宽容伴随着他们成长,久而久之,他们便养成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天塌下来有人顶着,与我无关”的不负责的消极人生态度。
  2.社会“黄赌毒”“拜金主义”等社会不良风气的侵蚀是严重的。“拜金主义”思想给孩子们带来了“做什么都得有报酬”的恶劣影响,“黄赌毒”及腐败等其它不正之风严重侵蚀孩子们原本纯洁的心灵,使他们追求享乐,不思进取,一切以我为中心,“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几乎成了一些学生的口头禅。
  3.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薄弱,部分教师教育无方,对于一些“不听话”的学生听之任之,不采取相应的措施。有的教师甚至认为,只要他们在学校里不打架,能平平安安过去就行。对学生这样一个态度,怎能强化学生的责任意识呢?
  4.学生:由于独生子女一直处于养尊处优的位置,许多事情有家长包揽,他们的独立生活能力和社会活动的能力没能得到很好的锻炼和培养,对生活的艰辛,对社会发展缺乏深刻的认识和体验,不知道该
如何去关心他人,尊重他人的劳动,造成了他们对家庭、对社会、对自己缺乏应有的责任感。
  
  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责任意识弱化的表现
  
  1.自我意识浓重、个人责任淡化
  一些学生平时以自我为中心,只考虑自己,不乐于助人,只求权利,不尽义务,希望别人尊重自己,却不能以礼待人,对社会要求过高,对自己要求低:以个人为主体,注重个人奋斗、个人发展,集体和协作观念、服务和奉献精神不足。曾有学者作过一个抽样调查,调查的结果是:竟有185%的学生赞同“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有11.4%的学生认为:“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是天经地义的”!
  2.公德、纪律意识低下,角色责任弱化
  作为新世纪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做事、学会做人是他们的主要任务和职责。然而,在一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并不高,厌学现象严重,混日子、混文凭的大有人在考试作弊现象格外突出有的学生将破坏公物视为儿戏:“厕所文学”,“课桌文学”等文化垃圾屡禁不止,更不用说用水不关水龙头,人走灯不关等生活细节方面了。
  3.个人责任与社会责任错位
  责任感是衡量人对社会对他人所负的道德责任感情。青年学生因长期沉浸在家庭的关怀中,逐步形成了对家庭依赖,而他对社会、对亲人却缺乏比较明确、强烈的责任意识。因其认识水平的局限及社会交往的贫乏,加上高中阶段因为学习的紧张,并末使其应该具备的社会责任意识的内涵,外延得到扩大和深化,不能把社会责任和个人责任统一起来。这种缺乏社会责任的意识,导致了一些青年学生自我人格缺陷,责任意识的狭隘和近视,他们摆不正个人与社会的关系。认为好心不得好报,于是只管个人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不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对人对事冷淡,自私自利。当个人和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更多地强调的是自我需要,忽略甚至抛弃社会责任,表现出个人责任和社会责任的严重错位。
  
  三、责任意识培养的主要途径及方法
  
  学生责任意识的培养涵盖在学校、社会、家庭之中,是三大教育融合的核心,更是和谐社会的基础。因此,学生责任意识培养不能仅列入教育理论的某个章节,必须把它摆在与学校、社会、家庭教育相提并论的位置,只有实现了学生有效的责任意识教育,充分激活学生个体的潜在能动,自规自戒自强自立自尊自爱,才能切实增强学生的责任感,学生的个体和群体的教育方能走上一条灵动的自新之路。  1.家庭,要充分激活家长对孩子教育的深沉思考和热情
  教师要指导家长在家中对学生进行责任意识的教育。家长是学生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是学生接受责任意识教育的第一场所,也是最能让学生耳濡目染的场所。学校应定期召开家长会,与学生家长多联系、多沟通,帮助学生家长在家中对学生进行责任意识教育。
  家长要有意识地加强对孩子的社会责任意识教育,让学生在家中承担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使他们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家长的言行是学生模仿的对象,家长要做好模范带头作用
,如关心国家大事,尊敬长辈,关心老人和小孩等,这些都能对学生起到潜移默化的影响,起到培养学生责任意识的作用。
  2.社会,积极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政府应制定相应的教育措施和营造有利于培养学生责任感的氛围,确保学生有一定时间去参加一些有益的社会公益活动。同时各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社会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规范其经营行为。严把舆论导向关,宣传部门应提倡、引导,鼓励每个社会成员参与到未成年人教育的队伍中去,使全社会形成一种关注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舆论氛围。
  目前,一些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所看的书籍和杂志消极倾向比较严重,对学生的负面影响比较大。宣传部门应多出好书好杂志,极力创建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新闻媒体应对发生在人们周围的有关强化责任意识的事迹多予以报道,使人们的思想受触动,行为受影响,激发学生的责任意识。如这样一则报道在2004年“4.16”湖南娄底矿难中,矿工聂清文最后关头 留下这样的遗言“骨肉亲情难分舍,欠我娘200元,我欠邓曙华100元……”按照民间惯例,没有欠条的债务人死后,所欠的债就成了“死债”,债权人的那笔债就成了“无头债”,一种最基本的宽容也要求债权人不再去追究这点利益。然而,聂清文却留下了这样的负责任的遗言。对矿工聂清文的举动,不能不使人萌生一种久违的感动。正如娄底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旭曦说的那样:“这就是我们一些老百姓的生活,这就是我们的老百姓,他使你无法不流泪,无法不感动。”是什么力量支撑着他在生命的尽头做出了人性最耀眼的举动?我们以为,这就是我们中华民族长久倡导,而在市场经济中又被一些人遗忘的责任意识。聂清文可能说不清楚什么是诚信,什么是契约?但他有老百姓最朴素的“良心”,最深厚的“责任”,强烈的责任意识使他在生命的最后关头,感动他人,感动中国。这样的报导怎能不唤起人们的责任意识?
  3.学校,着力营造以责任为标志的学校文化
  学生责任感代写论文的形成过程是在与人交往中观察、模仿他人责任行为的一个学习过程,除了英雄和历史人物的影响,父母、他人的言传身教,以及大众媒体所传播的观念对学生责任感的形成有着重要的引导和榜样作用外,在责任感形成的教育过程中,教师的榜样作用是极为重要的。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要求学生要有责任感,首先教师要有责任感。如教师随手捡起地上的垃圾、随手关掉流着水的水龙头、随手关掉大白天开着的灯等,那么学生就同样会跟着做。给学生树立榜样是必不可少的方式,教师自己对社会就缺乏责任感,怎么培养学生的高度责任感?
  对青少年进行责任感教育,科学管理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学校是学生接受教育的场所,在学校里,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并认真付诸实施,积极组织有意义的社会公益活动,根据实际情况让学生承担一定的任务,如青年志愿者活动、义务献血活动等,让每个学生明确自己的岗位,自己应尽的责任,可以促进学生责任意识的养成。
  在具体的教育实践中,培养学生的责任感是一项由学校、家庭和社会三方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必须从责任认知、责任情感和责任行为等方面齐抓共管,互相配合,建立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增强学生责任意识教育网络。家长应是责任感教育的主力军,要充分激活家长对家庭教育的深沉思考和固有热情:社会是学生成长的归宿,应积极营造有利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氛围,学校要把责任感的培养写在育人的旗帜上,要着力营造以责任为标志的学校文化。因此在对学生的教育中,学校和家庭可以综合利用社会资源多层次、多角度地进行责任感教育。通过实践,形成一种稳定的行为方式与特征,才能真正养成学生的责任意识。所以责任感的培养要重视实践环节,通过一系列的社会实践活动,树立起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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