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去行政化教改的行政评价悖论》 华中师大最近传来改革信息——— 华中师大新一届学术委员会成立。引人瞩目的是,校长并未“按照惯例”担任主任。除分管学术工作的副校长杨宗凯外,几位校领导全部退出学术委员会。(人民日报11月9日) 大约在一年前,也是《人民日报》报道,吉林大学制定了新的《吉林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学校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不担任各级学术委员会委员职务,实现了行政管理与学术决策的相对分离。 回顾过去一年多以来国内高校的“教育改革”,有上述想法和行为的高校越来越多,相关高校的领导认为这种改革,是为了去行政化。比如,吉林大学校长展涛对此的解释是,“所有学校领导和学校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一律不参加任何一个学术委员会,在人员结构上实现了行政管理与学术决策的相对分离,也使得学术委员会能够独立和自主行使职权。”华中师大校长马敏则称,“作为校长,我主动辞去校学术委员会主任一职,提议由纯粹的资深学者担任,意在让行政权力与学术适度分离,使学术活动在更加宽松、自由的环境中进行,这符合学术的本性。” 早在吉林大学推出所谓“学术权和行政权分离”的改革时,我就曾撰文指出,真正的分离,不在于行政人员不担任学术机构的职务,而在于行政人员不再从事学术研究,以及学术机构能不受行政权的制约独立进行学术管理、学术决策。如果学术机构本不具有学术管理、决策的权力,教育资源和学术资源的配置权仍掌握在学校行政领导手中,那么,行政人员退出学术委员会,只能让这一机构从“摆设”到“进一步摆设”,以及在学术管理的幌子下,行政权力更加猖狂。这一观点也得到众多网友响应,而进一步观察已经建立学术委员会、实行“学术权和行政权分离”的高校,根本就没有半点真正去行政化的迹象。行政领导们依然是重大课题的承担者、各种教育荣誉的获得者。 从利益角度分析,这一改革,根本不动摇行政领导的真实权力,同时又可以为学校领导获得改革美名,大学领导自然乐意而为。某种程度说,校级领导退出学术委员会之后,在用行政权为自己谋求教育和学术利益时,更为方便——— 以前可能还有诸多顾虑。而这种不是改革的“改革”,却能获得“美名”,则是因为就是对于教育改革,评价权也掌握在行政领导手中,即领导说这是去行政化改革,就是去行政化改革,说改革成功就成功。 上述学术权和行政权分离的改革的推进路径大致是这样的:先是某所高校领导在各种场合,包括论坛、座谈,讲述其“改革意义”,接着其他学校领导认为这很好,于是派人学习取经,也借鉴推进。至于在这一过程中,舆论的评价如何,本校的教师和学生评价如何,都不被学校领导关注,或者相关信息已经被信息管理员(或收集员)屏蔽。 其实,很多其他教育改革,也是以这样的方式“推进”的。比如眼下的北大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在推进大学自主招生改革中并无多大积极意义,最近北大11名教授建议推行新的高考改革方案,虽然没有否定中学校长实名推荐,但至少也从一个角度表明有比这更好的改革方案,可就是这样,其他大学开始学北大的样也进行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很多时候,大家对这样的改革感到很纳闷,可领导们却将其作为重要的“改革亮点”。 从去行政化角度看,这种领导说了算的改革,也是应该改革的重要内容——— 这本身就是行政化的体现。去行政化改革,有必要按照现代大学制度的基本框架,将改革的方案,交由教师委员会、学生自治委员会讨论、审议。如果学校没有这样的机构,就着手设立;如果以前有这样的机构,但却没有发挥相应的作用,则应赋权。这一过程,就是建立学术自治、教授治校基本制度的过程。按照这样的改革思路,大学学术权和行政权分离的改革,就不是校领导拍板决断,而该交教师委员会审议,审议的结果,或不是校长们不挂职那么简单,而可能是建立利益回避机制,实现校长职业化;重大学术事务、教育事务,由学术机构决策,行政不能干预;给学术委员会独立的财务预算,保障其独立运作等等。 总之,大学去行政化的改革,绝不能由行政领导决断,以及自我评价,这样的改革,难有去行政化的实质,倒是进一步强化行政的权威,只是折腾改革,离开真正的改革,渐行渐远。 Tags:熊丙奇,教改,关键,行政,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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