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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高考问题不能长期拖下去

日期:2010-9-28 11:06 阅读: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工作小组办公室日前编写的《教育规划纲要学习辅导百问》称,将在调研试点的基础上,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待时机成熟时,试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异地参加高考(9月21日《新京报》)。


  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不少地方已经形成了共识。但是流动人口子女不能在学习地参加高考的问题由来已久,特别是有的流动人口高考报考无门令人纠结。对此,不少人把矛头指向刻板的户籍制度。在户口藩篱尚未拆除的当下,教育部回应说,今年有望正式启动相关办法的调研。在调研试点基础上,待时机成熟,将试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异地参加高考。如果流动人口子女高考问题得以解决,不仅可以化解他们高考中的尴尬,也可以方便考生学习与生活,值得期待。


  但是笔者注意到,这项工作目前尚处于有望启动调研阶段。教育部只是希望各地自行提出申报改革试点,并没有具体的工作思路与措施。相对于公众的满腔期待来说,教育部如此工作效率显然难解公众对教育公平的饥渴。当然,教育部也有难处。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曾坦言,流动人口子女参加高考问题,涉及高考制度、户籍制度,加之各地上大学机会差异较大,“相当复杂”。考虑到各地上大学机会差异较大的实际,教育部就忍心让流动人口子女一代一代这样等待下去吗?所谓地方申报试点,鼓励“先行先试”,不过是给广大望眼欲穿的流动人口子女开了一张没有时间表的空头支票。


  由于多种原因,各地高等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生源数量与高等教育资源不对称的情况客观存在,这本需要教育部做好宏观调控,公平分配资源。但是,现在高等教育资源分配并不能体现公平。由于招生体制画地为牢,许多全国重点大学越来越地方化,在办学所在地的招生比例高居不下,俨然形成了教育割据的局面。
  不少有识之士为此进言献策,建议改革高考招生指标分配办法。前几年中国政法大学先行一步,建立了按各省市的人口比例确定招生指标的制度,受到社会好评。但是,令人遗憾的是,中国政法大学的改革热情并未撼动招生地域差异的坚冰,目前没有第二所名校跟进。


  随着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人们参与改革发展成果分配的热情高涨,而公平的受教育权无疑是其中的重要内容。除了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不公平以外,以地域为界限的差别化高考招生制度越来越成为教育公平的绊脚石。它继续“合理存在”已经不合时宜,教育部启动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步伐迟缓,以分省市自主命题的形式回避高考成绩的可比性,不仅辜负了流动人口子女的热切期待,也回避了亿万民众对教育公平的合理诉求,难以让人满意。改革招生体制,还公民高考公平、录取公平的权利,从试点到铺开,势在必行,不能一直调研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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