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下发了《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不得报考的人员范围。 非户籍学生不能在京借考 因公长期在非户籍所在省(区、市)工作的人员或其随身子女,确需在其工作或学习地借考的,在两地试卷相同的前提下,由考生向工作或学习单位所在地及户籍所在地的省级招办提出申请并经同意后,可在考生工作或学习所在地的省(区、市)办理借考手续,参加高考。但这样的要求实际上意味着,外地考生不可能在北京地区借考,因为北京是自己命题的省份之一,北京的高考试题跟其他地方的高考试题不一样。 目前全国共有16个省份实行分省命题,15个省份统一命题,而全国命题的试卷还分为试卷I和试卷II,所谓的异地借考只能在同时使用试卷I或同时使用试卷II的省份之间进行。教育部还表示,考生答卷的评阅及录取事宜由其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处理。 非高中应届生不得参考 此外,今年的高招工作,进一步明确了五类人不得报考。 对于高中阶段非应届生以作假手段参加高考的,以往只提出违规参加高招全国统一考试则不能再报考,今年明确:参加过省级统考或高校单独招生,也不能报名参加今年的高考。这意味着,在高一、高二阶段就报名“试水”高考的学生,将失去高考资格。 不能报考的五类人员 一、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三、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四、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统考中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五、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Tags:教育部,应届,毕业,在校生,不得 |
21世纪教育网,面向全国的中小学学教师、家长交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