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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首席教师和星级教师评选通知

日期:2013-11-18 14:50 阅读:
区教研中心、信息中心、劳技中心,各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我区教育发展五年规划,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打造教师专业发展的路径,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培养福田教育的骨干教师和领军人才,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加强教师激励机制建设,开展福田区首席教师和学校星级教师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席教师评选
    (一)政策依据:《深圳市福田区首席教师激励方案》。
    (二)评选对象:区属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三)评选组织: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
    (四)评选日程:
    10月25日前:宣传发动、个人申报、学校审核公示阶段;
    10月底:以学校为单位集中上报申报材料至人事科;
    11月上旬:专家评议、面试答辩阶段;
    11月中旬:学校民意测评阶段;
    11月下旬:确定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12月上旬:落实待遇阶段。
    (五)各学校申报人数:各学校(单位)申报区首席教师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总数的3%。
    (六)根据《福田区首席教师激励方案》的规定,福田区首席教师参评人需提供近两年的材料,由于今年是首次申报,申报材料可放宽至近五年的        (即2008年9月至2013年8月)。
    (七)参评人需提供材料:
    1.《福田区首席教师申报表》。
    2.述职报告:个人简历(含本人学历、所教专业、职称、聘任年限、工作经历、担任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及各级学术团体兼职情况)、教育理念及专业素养、教育教学业绩、科研成果、专著论文、所获荣誉等。
    3.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获奖证书、出版著作、发表论文、教学成绩证明)原件由学校审核,不用上交;复印件由学校审核人签字、加盖学校公章报送区教育局人事科;如果是著作、论文需把著作封面、刊物封面、目录及文章复印。
    4.其它证明材料。
    (八)区首席教师津贴为2000元/月,一学年发放10个月,每学期拨发一次。
    (九)参评材料上报时间:10月28、29日
    参评材料上报地址:区教育局人事科(409室)
    联系人:李国标    联系电话:82918367
    二、星级教师评选
    (一)政策依据:《深圳市福田区星级教师激励方案指导意见》。
    (二)评选对象:学校一线教育、教学、科研工作人员。
    各学校评定的星级教师人数,原则上不超过专任教师总人数的1/3。
    (三)评选组织:学校星级教师的选拨管理,由区教育局提出指导意见,各学校自定方案,报区教育局备案后实施。
    各学校星级教师评选管理方案上报载止时间:2013年11月8日。
    (  四)原则上学校星级教师等级以三个星级为宜。
    (五)学校星级教师的激励津贴,一学年发放十个月,分两次集中发放。
    (六)各学校星级教师激励经费已从金财网调整指标至学校经费计划中,具体金额通知请派人到区教育局人事科(409室)领取。
 
附件:1.《深圳市福田区首席教师激励方案
          2.《深圳市福田区星级教师激励方案指导意见》
 
 
福田区教育局
2013年10月15日
Tags:教师,福田区,首席,星级,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