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有关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各主考学校: 2020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手续办理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考生毕业申请 (一)受理时间:2020年6月29日—7月1日。 (二)考生须提交材料: 1.申请专科毕业: 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本科毕业: (1)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20年6月30日(含30日)以前毕业于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专科学历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在籍验证报告》(2001年6月以前毕业生和自学考试毕业生除外)原件及复印件。毕业时间在2001年6月之前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必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由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有关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初审无误后,退还原件,留存经审核人签字的复印件备查。 (三)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有关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项目: 1.审核考生考籍库内基本信息是否与上交材料内信息一致,主要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15位者不予办理毕业)、民族等。并要求考生现场签字确认。 2.审核申请本科毕业考生提供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注册信息和《教育部在籍验证报告》(2001年6月以前毕业生和自学考试毕业生除外),是否与现考籍库内基本信息完全一致,照片确为同一人。如专科注册信息与现考籍库内本科基本信息不一致,根据以下不同情况进行不同处理。 (1)本科基本信息有误的,本次不受理毕业,考生勘误后重新申请。 (2)专科及以上学历注册信息与申请本科基本信息不一致的,须指导考生对照《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前置学历),填写《前置学历复核审查表》后再受理(提交材料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有关省直管县(市)招办留存待后续审核时上报)。该类考生因需教育部考试中心人工复核前置学历进行注册,所以网上注册时间、办证时间相对滞后,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有关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注意向考生解释说明。 (3)因个人违法行为造成信息不一致的(如非法取得多个户口被公安部门注销的),不予受理毕业申请,个人承担后果。 (四)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有关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在受理考生毕业申请期间,针对往年已在学信网注册的毕业生可按照《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受理毕业生注册信息修改申请材料,于7月13日前将初审材料报送至省招办自考处403房间(可以邮寄)。 (五)各主考学校请于7月3日前向信息处反馈初审毕业生名单,纸质毕业生名单请于7月7日前报送信息处803房间(可以邮寄,邮寄时注明本人签收)。 (六)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作为毕业生档案材料的一部分,由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有关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发给考生并负责验收,不再送交省招办审验。对思想品德鉴定不合格者,应上报取消其毕业资格。 (七)严格申请程序。毕业资格审查工作是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有关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审查,确保各项工作程序规范,顺利完成。 二、办证工作安排和要求 (一)办理毕业生手续工作安排在7月中下旬,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有关省直管县(市)考试机构、各主管学校不再参与。 (二)本次参与办理毕业手续工作的同志应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工作,相互配合,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严防各种材料、数据的丢失与污损,严防涂改、伪造数据与材料等违纪舞弊事件的发生。 (三)注意留存各种数据和材料,审核人员要签名负责,经办人保存原始资料备查,特别要注意数据的安全性,及时做好备份。 (四)参加办理毕业生手续工作的同志应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做好新型冠状肺炎防疫措施。 (五)各主考学校于2020年7月31日前完成验印工作并将毕业生材料送交我办自考处403房间。 (六)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有关省直管县(市)招办到我办自考处领取毕业证书的时间另行通知。发放毕业证书时请提醒考生将毕业生登记表和思想品德鉴定表存放至个人人事档案里,防止丢失。 (七)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有关省直管县(市)招办要及时向省招办财务室上缴自学考试办理毕业证费用,未上缴者将从自学考试报考费中扣缴。 Tags:2020年,河南省,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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