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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林2014年高考加分政策调整为2类

日期:2013-10-30 11:23 阅读:
哪两类考生可享受加分政策?

  从2014年开始加分政策调整为2类,分别是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和在体育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第一类: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按省教育厅提供的名单;

  第二类: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以教育部公布的比赛名称为准)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全国性体育比赛(以教育部公布的比赛名称为准)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

  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且被审核通过)并在报考当年参加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组织的统一测试达到相应标准的考生。我省限定项目为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8项。

  还有哪些考生仍享受加分政策?

  喀左、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和新宾、清原、凤城、岫岩、宽甸、北镇、本溪、桓仁满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经省公安厅审核确认),录取时总分增加5分,按考生志愿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按省民政厅审核的名单),录取时总分增10分,按考生志愿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按省民政厅审核的名单),录取时总分增20分,按考生志愿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烈士子女(由市级民政部门审核);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由省侨办统一开具“三侨考生”证明信)和台湾省籍考生(由省台联提供名单),以上考生总分低于所报学校调档分数线 10分以内,可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都取消了哪些加分政策?

  奥赛加分等几类取消高考加分,分别是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毕业生;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一、二等奖的应届毕业生;“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一、二等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等。

  同等条件下哪些考生可优先录取?

  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2.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3.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团员的应届毕业生;

  4.残疾军人(人民警察)、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人民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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