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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课时
政治权利与义务:参与政治… 高中思想政治 人教2003课标版 1教学目标教学重点:理解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 教学难点:理解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教学方法:教师启发、引导,学生自主阅读、思考,讨论、交流学习成果。 教学建议:本框题涉及的概念、原理较多,知识容量较大,建议作好课前预习。 教学过程: 3重点难点 4教学过程 4.1 第一学时 评论(0) 教学目标 评论(0) 学时重点 评论(0) 学时难点 教学活动 活动1【讲授】教学过程(一)引入新课 教师活动:指导学生回顾上一节学习内容,提出问题: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那么,公民有哪些政治权利和义务?如何行使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进行新课 一、神圣的权利,庄严的义务 1、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教师活动:指导学生仔细阅读第8-9页,同时提出问题:什么是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哪些内容? (1)含义: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就是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表达意愿的权利和自由。 它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等。(我国宪法对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作了明确的规定,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政治生活)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我国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选举权就是公民依法享有的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同时强调具备选举权的两个条件)。被选举权就是公民被选举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民主权利,是公民参与参与国家管理的基础和标志。 (3)政治自由 我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政治自由是人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体现。 教师活动:指导学生阅读课本第9页的两个观点,并思考如何理解政治自由才是正确的? 学生活动:阅读课本,讨论问题。 教师点评:自由是相对的,以法律为基础的。行使政治自由不能超出法律允许的范围。因此,观点一错误,观点二正确。 (4)监督权 我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包括: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控告权等。(强调监督权的由轻到重) 我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2、公民的政治义务 教师活动:同学们看教材第9-10页,看看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应该履行哪些政治性义务? 学生活动:阅读课本,找出问题。 教师活动:总结讲评。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我国宪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国家统一,民族团结,是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也是公民实现政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重要保证。应该自觉把个人命运和国家盛衰、民族兴亡紧密联系在一起。 (2)遵守宪法和法律。 我国宪法第五十三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也是公民根本的行为准则。 (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我国宪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这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保证,是公民爱国主义的具体表现,是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职责。 (4)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我国宪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教师活动:大家可以看课本P10页,思考公民履行政治义务应该做什么? 二、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 教学过渡:知道了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现实生活中应该如何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呢?下面我们就学习有关的基本原则——公民参与政治生活需要把握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 我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含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就是公民平等的享有权利、履行义务、适用法律。 表现:任何公民都平等的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平等的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平等的受到保护,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会受到法律制裁,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教师点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从执法上的平等,不是指立法。不是绝对的平均。 (2)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我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我国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二者是统一的,不可分离的。权利和义务相对应而存在,都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 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 对公民的要求:一方面,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既要行使自己的权利,又要尊重他人的权利。另一方面,自觉履行公民义务。只有履行义务,才能获得相应权利。 (3)坚持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结合原则 三者利益关系:在我国,公民的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是个人利益的基础和保障,公民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必须把三种利益结合起来。 如何结合:积极履行公民义务,维护国家利益。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产生矛盾时,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这是公民爱国的表现。 三、生活中的政治权利和义务 教师活动:请同学们看教材第8页,思考图中反映了我国公民行使了哪些政治权利,履行了哪些政治性义务? 学生活动:阅读课本,找出问题。 教师活动:总结讲评。(略) (三)课堂总结、点评 本节内容讲述了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有关常识,通过学习,要自觉树立权利意识和义务意识,遵循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义务。 课余作业 联系现实生活中的实例,谈谈应该如何正确地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义务? 教学反思: 本节学习的有关知识,与生活联系比较密切。教学中注意双相互动,让学生在积极思考中,自主探索、领会有关生活现象中的政治道理,学会独立分析,切忌机械记忆。另外,本节课涉及了相关的宪法条款内容,要求学生必须用词准确。 4.2 第二学时 评论(0) 教学目标 评论(0) 学时重点 评论(0) 学时难点 教学活动政治权利与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基础和准则 课时设计 课堂实录政治权利与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基础和准则 1第一学时 教学目标 学时重点 学时难点 教学活动 活动1【讲授】教学过程(一)引入新课 教师活动:指导学生回顾上一节学习内容,提出问题: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那么,公民有哪些政治权利和义务?如何行使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进行新课 一、神圣的权利,庄严的义务 1、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教师活动:指导学生仔细阅读第8-9页,同时提出问题:什么是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哪些内容? (1)含义: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就是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表达意愿的权利和自由。 它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等。(我国宪法对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作了明确的规定,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政治生活)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我国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选举权就是公民依法享有的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同时强调具备选举权的两个条件)。被选举权就是公民被选举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民主权利,是公民参与参与国家管理的基础和标志。 (3)政治自由 我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政治自由是人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体现。 教师活动:指导学生阅读课本第9页的两个观点,并思考如何理解政治自由才是正确的? 学生活动:阅读课本,讨论问题。 教师点评:自由是相对的,以法律为基础的。行使政治自由不能超出法律允许的范围。因此,观点一错误,观点二正确。 (4)监督权 我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包括: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控告权等。(强调监督权的由轻到重) 我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2、公民的政治义务 教师活动:同学们看教材第9-10页,看看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应该履行哪些政治性义务? 学生活动:阅读课本,找出问题。 教师活动:总结讲评。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我国宪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国家统一,民族团结,是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也是公民实现政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重要保证。应该自觉把个人命运和国家盛衰、民族兴亡紧密联系在一起。 (2)遵守宪法和法律。 我国宪法第五十三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也是公民根本的行为准则。 (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我国宪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这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保证,是公民爱国主义的具体表现,是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职责。 (4)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我国宪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教师活动:大家可以看课本P10页,思考公民履行政治义务应该做什么? 二、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 教学过渡:知道了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现实生活中应该如何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呢?下面我们就学习有关的基本原则——公民参与政治生活需要把握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 我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含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就是公民平等的享有权利、履行义务、适用法律。 表现:任何公民都平等的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平等的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平等的受到保护,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会受到法律制裁,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教师点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从执法上的平等,不是指立法。不是绝对的平均。 (2)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我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我国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二者是统一的,不可分离的。权利和义务相对应而存在,都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 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 对公民的要求:一方面,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既要行使自己的权利,又要尊重他人的权利。另一方面,自觉履行公民义务。只有履行义务,才能获得相应权利。 (3)坚持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结合原则 三者利益关系:在我国,公民的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是个人利益的基础和保障,公民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必须把三种利益结合起来。 如何结合:积极履行公民义务,维护国家利益。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产生矛盾时,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这是公民爱国的表现。 三、生活中的政治权利和义务 教师活动:请同学们看教材第8页,思考图中反映了我国公民行使了哪些政治权利,履行了哪些政治性义务? 学生活动:阅读课本,找出问题。 教师活动:总结讲评。(略) (三)课堂总结、点评 本节内容讲述了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有关常识,通过学习,要自觉树立权利意识和义务意识,遵循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义务。 课余作业 联系现实生活中的实例,谈谈应该如何正确地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义务? 教学反思: 本节学习的有关知识,与生活联系比较密切。教学中注意双相互动,让学生在积极思考中,自主探索、领会有关生活现象中的政治道理,学会独立分析,切忌机械记忆。另外,本节课涉及了相关的宪法条款内容,要求学生必须用词准确。 Tags:政治权利,义务,参与,治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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