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2016年计划招收国家任务全日制艺术类本科生约为603名,具体如下: 一、 招生计划及学费 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不断更新中……):
注:广东省内部分专业分区域计划待定。 ⑵山东、浙江和湖南只招艺术文,其他省份为艺术文理兼招(文理不分计划); ⑶学制四年; ⑷学费(不含书费):按学分制收费,由课程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两部分组成。课程学分学费为100元/学分,专业学费为5700元/年(平均学费约9000元/学年);住宿费为800-1500元/学年。 (以深圳市物价局批准数为准) 二、 报名与考试 ㈠报名条件: ⑴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 ⑵美术类考生色盲者不予录取。 ㈡报名办法: 1.网上预报名(仅限广东考生):报考表演(影视戏剧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编导、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方向)、音乐表演(器乐演奏方向)、音乐表演(流行演唱方向)、音乐表演(流行器乐演奏方向)、音乐表演(音乐创作与编配方向)专业的广东省考生,请于2016年2月1日至2月19日,通过互联网登陆http://210.39.2.10:7001/szexam/bm/login.jsp(点击登录)进行预报名,并通过网上打印报名表,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注:⑴除广东省的考生外,外省考生按我校所设考点的报名办法进行报名,无须通过我校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⑵报考音乐表演各专业的广东考生须艺考合格;省外考生按当地省招办政策执行,否则校考成绩无效! 2.现场报名确认:广东考生已通过网上预报名的按以下要求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⑴交验身份证原件和艺术类考生准考证【广东考生报考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方向)、音乐表演(器乐演奏方向)、音乐表演(流行演唱方向)、音乐表演(流行器乐演奏方向)、音乐表演(音乐创作与编配方向)专业同时需提供艺考合格证】,交复印件; ⑵备近期同底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⑶缴交报名费:广东省音乐类考生200元,广东省外音乐类考生235元,广东省外美术类考生210元。 ⑷认真填写或核对报名表,确保考生信息无误。 ㈢现场确认、考试时间与地点(或按考生当地省招办公布的执行):
注:⑴须在我校指定的地点报考,跨省市报考无效;⑵考生所报考专业涉及省级统考的,须按当地省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㈣校考考试科目和内容(详见考试大纲): ⑴设计学类: 考试科目:素描、色彩。 ⑵表演(影视戏剧方向):(仅一试) 考试科目:(1)声乐,(2)文学作品朗诵,(3)舞蹈,(4)多人小品。 ⑶播音与主持艺术:(初试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 考试科目:初试:(1)自我介绍,(2)自备稿件;复试:(1)即兴评述, (2)才艺展示。 ⑷舞蹈编导:(仅一试) 考试科目:(1)自选舞蹈片段,(2)基本功与技能技巧,(3)模仿与即兴舞蹈,(4)特长展示。 注:舞蹈片段一律自备伴奏音乐,要求考生不化妆,一律穿练功服(不穿演出服)参加考试。 ⑸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方向):(仅一试) 考试科目:声乐演唱(美声或民族)。 ⑹音乐表演(器乐演奏方向):(仅一试) 考试科目:器乐演奏(传统乐器)。 ⑺音乐表演(音乐创作与编配方向):(仅一试) 考试科目:(1)笔试(和声、旋律写作)和面试,(2)呈交原创作品。 ⑻音乐表演(流行演唱方向):(仅一试) 考试科目:流行演唱。 (如深圳大学应用技术学院获批单独招生,此专业将划归该学院招生) ⑼音乐表演(流行器乐演奏方向):(仅一试) 考试科目:流行器乐演奏(民谣吉他、古典吉他、电吉他、流行键盘(钢琴、双排键、合成器、电子琴)、电贝司、萨克斯管、爵士鼓)。 (如深圳大学应用技术学院获批单独招生,此专业将划归该学院招生) 三、 录取和新生奖学金 ㈠录取条件: 1.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报考条件及录取规定; 2.按要求须获得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否则校考无效; 3.体检符合报考专业的要求。 ㈡录取办法: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出档考生,在文化总分和术科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先按术科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划数的50%(按四舍五入规则;如术科总分(排名)相同,则按文化课择优录取);再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剩余计划(如文化总分相同,则按术科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2.表演(影视戏剧方向)、舞蹈编导、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方向)、音乐表演(器乐演奏方向)、音乐表演(流行演唱方向)、音乐表演(流行器乐演奏方向)、音乐表演(音乐创作与编配方向): 出档考生,在文化总分和术科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先按术科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划数的70%(按四舍五入规则;如术科总分(排名)相同,则按文化课择优录取);再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剩余计划(如文化总分相同,则按术科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3.音乐学(学前艺术教育方向)(师范)、设计学类、美术学和动画专业: 出档考生,在文化总分和术科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先按术科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划数的60%(按四舍五入规则;如术科总分(排名)相同,则按文化课择优录取);再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剩余计划(如文化总分相同,则按术科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㈢新生奖学金:(待公布) 四、 专业介绍 1.师范学院(点击进入) 金钟音乐学院(点击进入)由深圳大学与中国音乐家协会、深圳广电集团合作建设,由中国音乐家协会党组书记徐沛东主席任名誉院长,著名音乐人付林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借助唯一常设的国家级音乐大奖中国音乐“金钟奖”流行音乐大赛的品牌效应,建成教学、研究、学术交流、市场运作于一体的特色音乐学院。由深圳大学负责招生、日常教学和管理;中国音协负责充实、增强专业师资,开设“名家课程”,整合行业高端资源;深圳广电集团负责提供特殊教学资源和推广运营。 2.艺术设计学院(点击进入) 3.传播学院(点击进入) 五、 有关说明 1.音乐学(学前艺术教育方向)(师范)、动画专业仅在广东省招生,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 2.“设计学类”,设艺术设计学、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等专业,新生进校后按大平台授课,前二个学期不分专业,学习公共课、基础课,第三学期开始,按学生志愿及有关专业要求确定专业。 3.如深圳大学应用技术学院获批单独招生,音乐表演(流行演唱方向)、音乐表演(流行器乐演奏方向)、动画、音乐学(学前艺术教育方向)(师范)专业将划归该学院,录取批次为2A。应用技术学院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本科毕业生基本要求,准予毕业并颁发深圳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同时将注明”应用类”字样。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深圳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4.专业排名按分专业、分省独立排名(非全国排名);按省考试院要求,广东省艺术类按广东计划统一划定各专业合格分数(即广东省校考各专业的合格比例为各专业广东计划总数的4倍以内);因广东2A批次市内外计划单列,为便于参考,查询的排名为深圳市内或市外分开的排名(非广东总排名)。 5.专业考试成绩将于2016年4月在深圳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szu.edu.cn)公布,专业考试合格证发放比例为计划数4倍以内(含4倍);合格证将请于4月底左右在本网站自行打印,不再邮寄。 6.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和专业水平等复查,凡复测成绩未达到入学专业课考试成绩70%的考生,或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7.如果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招生政策有所调整,我校将进行相应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六、 招生咨询方式与投诉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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