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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课大河流域──人类文明的摇篮课件配套优秀获奖教案

日期:2015-12-17 15:57 阅读:
1课时

第2课 大河流域──人类… 初中历史       人教2001课标版

1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    通过本课的学习,使学生了解大河流域人类文明的历史,包括埃及、巴比伦、印度等文明古国的相关历史知识。 

 2.能力目标:    通过引导学生思考与探索金字塔的建筑历史,认识古代人民的聪明才智,培养学生的科学探究精神和创造能力,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通过汉谟拉比法典、印度种姓制度等相关知识的教学,使学生认识奴隶制度的实质,提高学生认识历史事件本质特征的能力。   

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通过本课的学习,使学生认识金字塔是人类建筑史上的奇迹,是古代埃及劳动人民卓越智慧和辛勤劳动的不朽纪念碑;通过本课的学习,使学生认识汉谟拉比法典比较全面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情况,是了解和研究古巴比伦社会的重要资料

2学情分析

教学重点和难点    教学重点:金字塔的建造、汉谟拉比法典。    

教学难点:古代文明为何产生在大河流域;对印度种姓制度的认识

3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和难点    教学重点:金字塔的建造、汉谟拉比法典。   

 教学难点:古代文明为何产生在大河流域;对印度种姓制度的认识

4教学过程 4.1 第一学时     教学活动 活动1【讲授】大河流域──人类文明的摇篮

  《汉谟拉比法典》法典浮雕    西亚的城邦往往为了争夺美索不达米亚的统治权而战,而各个城邦有各自不同的强大时期,因此也都先后统治过这一地区。巴比伦控制该地区是在其国王汉谟拉比在位时期(公元前1792~前1750年)。    因为臣民们相互之间常常因观点不同而发生冲突,于是汉谟拉比就制定了一套全体人民都必须遵从的法律。这是现存最早的成文法典之一。    汉谟拉比法典有282条法律条款,包括刑事法及有关占有奴隶、结婚和离婚、偿还债务和支付工资等方面的法律。一些法律听起来还很合理,如第233条规定:“倘若一个建筑者建造一幢房子„„而工程不完善„„这一工程应由该建筑者本人出资修缮。”    刑罚是严厉的。一条法律规定:“倘若一个人挖出任何自由民之眼,则应同样挖出其眼。”但是挖出奴隶的眼睛就不会处罚得这么重,只需支付一定的罚金即可。    汉谟拉比的雕像。在颁布法典的同时,他还建立了一个巴比伦宗教,来代替多神崇拜。汉谟拉比法典雕刻在一块石碑或者说是石柱上。顶部是汉谟拉比与巴比伦的正义之神沙玛什的雕像。   [教师引导]现在请一位学生朗读课文中的小字材料,然后根据法典的部分条款讨论汉谟拉比法典的实质。   [学生讨论]„„    [教师明确]从汉谟拉比法典的内容看,它处处维护奴隶主阶级的利益,强化奴隶主阶级的专政。在阶级社会里,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维护国家政权的工具。   [教师过渡]在学习完两河流域的历史后,我们来看一下古代印度的种姓制度。   [板书]        [教师讲解](结合课本上古代印度的地图讲解)古代印度是人类文明的发祥地之一。印度的名称起源于印度河,中国古代称它为“身毒”或“天竺”。公元前三千年代中期,印度河流域 兴起了许多城市,其中最重要的城市是哈拉帕和摩亨佐·达罗(本书中选用的插图就是该城遗址)。古代印度文明在历史上称为“印度河文明”,因这一文明最早发现于哈拉帕,也称“哈拉帕文明”。顾名思义这一文明,发源于印度河流域,位于南亚次大陆核心地区的西北边陲,所以很多文化遗址今天已不在印度境内,而在巴基斯坦境内。但在历史上,这两个国家的文明是同源的。在1925年以前,人们只知道印度历史上的雅利安人和吠陀文明,以为它就是印度最古老的文明,可是,历史学家们也知道雅利安人是外来的,那么,在雅利安人之前,印度这块土地的主人又是谁呢?历史学家们百思不得其解。1925年,考古学家宣布,在印度河流域发现了巨大的城市遗址,其文化大约兴起于公元前3000年,公元前3000年代中后期进入繁盛时期,大约在公元前2500年前后,这里出现了一些奴隶制小国家。不久,考古也证实,这些散落各地的古代印度奴隶制国家大约最晚于公元前1750年后不久就结束了,这就把印度的文明史提前了2000年。此后,考古学家又在印度河中下游和西部沿海发现了大小城镇遗址200余处,其范围从西边的伊朗边境至东边今天印度的德里,从喜马拉雅山麓到南部的阿拉伯海,总面积达130万平方千米。到目前为止,这一古代文明的代表性遗址就是哈拉帕和摩亨佐·达罗,前者位于今天巴基斯坦旁遮普地区印度河主要支流拉维河东岸,后者位于今天巴基斯坦信德省拉尔长纳县境内的印度河畔。此外,还有一些小遗址,如卡利班根、洛塔尔、苏尔戈德,都在今天的印度境内。考古发现,哈拉帕和摩亨佐·达罗这两座城市布局整齐,主要街道宽达 10米,分别向东西和南北整齐排列,房间一般用砖砌成,既有简陋的小屋,也有设计精美的宫殿,这些情况反映了明显的贫富悬殊和阶级对立。   [教师引导]下面我们来看一下本目的主要内容“种姓制度”。请大家先把课本上的相关内容看一看,在中间找出一些有效信息。   [板书]2.印度的种姓制度   [学生看书]„„   [投影显示]    问题一:种姓制度是怎样产生的?四个等级是否是造物主用不同方式创造的?    问题二:不同等级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有什么区别?种姓制度的实质是什么?对印度的未来社会产生了什么影响?    [教师提问]请大家根据投影显示的内容,讨论回答。   [学生讨论]„„    [学生回答]雅利安人进入古代印度之后,逐渐产生了不同等级,形成了严格的等级制度,史称“种姓制度”。根据这个制度,社会分成四个等级。四个等级不是造物主用不同方式创造出来的。    各个等级之间高低贵贱有别,下一个等级的人没资格从事高一等级的职业,不同等级的人不得通婚。种姓制度激化了当时的社会矛盾,并给后来印度社会的发展带来了不良的影响。   [教师讲解]雅利安人原是俄罗斯南部草原上的一个古老民族,雅利安人一支南下进入南亚次大陆,称为印度—雅利安人,这就是一印度古代文献中所称的雅利安人;大约在公元前1000年前后,印度—雅利安人的一些部落开始向国家过渡。公元前6世纪,印度的恒河流域、印度河流域和南印度有20多个小国,这就是印度历史上的“十六国时代”,又称列国时代。在印度—雅利安人扩张过程中,当地居民或被征服,或被赶走,他们成为古代印度次大陆的主要居民。雅利安人在向奴隶制国家过渡的过程中,逐渐形成森严的等级制度,即种姓制度。“种姓”一词在印度的梵文中称“瓦尔那”,意为颜色、品质。社会全体成员分为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四个等级。等级不同,权利、义务也不同。第一等级是婆罗门,是祭司贵族,掌握神权,地位最高。第二等级是刹帝利,是军事贵族,包括国王、武士和官吏,掌握政权与军权。以上两个高 级等级占有大量生产资料,靠剥削为生,构成统治阶级。第三等级是吠舍,包括农业、手工业者和商人,必须向国家缴纳赋税。第四等级是首陀罗,是指失去土地的自由民和被征服的居民,实际上处于奴隶的地位。第三、四等级构成被统治阶级。各个等级职业世袭,互不通婚,界限森严,贵贱分明,甚至不能共食、共住。久而久之,下层等级愈演愈繁,出现贱民,即所谓不可接触者,他们最受鄙视。首陀罗和贱民被压在印度社会最底层,受到统治阶级的折磨、压制和剥削。   [投影显示]   古代印度的种牲制度           等级名称   社会阶层    职责和义务   1.婆罗门   祭司、贵族    掌握神权    2.刹帝利   国王、武士、官吏   把持国家军事和行政大权    3.吠舍    农民、牧民、手工业者、商人    向国家纳税,向神庙上供,供养第一、二等级    4.首陀罗   被征服者、贫困破产 失去土地的人    几乎没有权利,受奴隶主阶级的剥削和奴役,干最低贱的职 业    从理论上维护种姓制度的是婆罗门教,婆罗门教是印度古代宗教之一,它由雅利安人的原始宗教演变而来。它把印度最古老的宗教作品和文学作品《吠陀》作为经典。它信奉多神,不设庙宇,不崇拜偶像,但规定了烦琐的祭神仪式,从私人生活到国王即位,都要祭神。它为了维护反动的等级制度,引用《吠陀》中的神话传说,造物神“梵天”用口创造出婆罗门,用手创造出刹帝利,用腿创造出吠舍,用脚创造出首陀罗。还大肆宣扬轮回说,凡循规蹈矩、安分守己者,来生可升为较高等级,否则,则降为较低等级。它假托梵天的儿子摩奴制定一部法典,即《摩奴法典》,保护奴隶主阶级的利益。法典规定婆罗门有权夺取首陀罗的一切,而首陀罗不能积累私人财产。首陀罗如果评论婆罗门的品行,就要用沸油灌入他的嘴里和耳朵里。杀死婆罗门的人应处以最痛苦的死刑。高等级杀死首陀罗,可用牲畜抵偿或简单净一次身就行了。在佛教广泛传播期间,婆罗门教衰落。到了8世纪,经过改头换面的婆罗门教在印度重新得势,易名为印度教

第2课 大河流域──人类文明的摇篮

课时设计 课堂实录

第2课 大河流域──人类文明的摇篮

1第一学时     教学活动 活动1【讲授】大河流域──人类文明的摇篮

  《汉谟拉比法典》法典浮雕    西亚的城邦往往为了争夺美索不达米亚的统治权而战,而各个城邦有各自不同的强大时期,因此也都先后统治过这一地区。巴比伦控制该地区是在其国王汉谟拉比在位时期(公元前1792~前1750年)。    因为臣民们相互之间常常因观点不同而发生冲突,于是汉谟拉比就制定了一套全体人民都必须遵从的法律。这是现存最早的成文法典之一。    汉谟拉比法典有282条法律条款,包括刑事法及有关占有奴隶、结婚和离婚、偿还债务和支付工资等方面的法律。一些法律听起来还很合理,如第233条规定:“倘若一个建筑者建造一幢房子„„而工程不完善„„这一工程应由该建筑者本人出资修缮。”    刑罚是严厉的。一条法律规定:“倘若一个人挖出任何自由民之眼,则应同样挖出其眼。”但是挖出奴隶的眼睛就不会处罚得这么重,只需支付一定的罚金即可。    汉谟拉比的雕像。在颁布法典的同时,他还建立了一个巴比伦宗教,来代替多神崇拜。汉谟拉比法典雕刻在一块石碑或者说是石柱上。顶部是汉谟拉比与巴比伦的正义之神沙玛什的雕像。   [教师引导]现在请一位学生朗读课文中的小字材料,然后根据法典的部分条款讨论汉谟拉比法典的实质。   [学生讨论]„„    [教师明确]从汉谟拉比法典的内容看,它处处维护奴隶主阶级的利益,强化奴隶主阶级的专政。在阶级社会里,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维护国家政权的工具。   [教师过渡]在学习完两河流域的历史后,我们来看一下古代印度的种姓制度。   [板书]        [教师讲解](结合课本上古代印度的地图讲解)古代印度是人类文明的发祥地之一。印度的名称起源于印度河,中国古代称它为“身毒”或“天竺”。公元前三千年代中期,印度河流域 兴起了许多城市,其中最重要的城市是哈拉帕和摩亨佐·达罗(本书中选用的插图就是该城遗址)。古代印度文明在历史上称为“印度河文明”,因这一文明最早发现于哈拉帕,也称“哈拉帕文明”。顾名思义这一文明,发源于印度河流域,位于南亚次大陆核心地区的西北边陲,所以很多文化遗址今天已不在印度境内,而在巴基斯坦境内。但在历史上,这两个国家的文明是同源的。在1925年以前,人们只知道印度历史上的雅利安人和吠陀文明,以为它就是印度最古老的文明,可是,历史学家们也知道雅利安人是外来的,那么,在雅利安人之前,印度这块土地的主人又是谁呢?历史学家们百思不得其解。1925年,考古学家宣布,在印度河流域发现了巨大的城市遗址,其文化大约兴起于公元前3000年,公元前3000年代中后期进入繁盛时期,大约在公元前2500年前后,这里出现了一些奴隶制小国家。不久,考古也证实,这些散落各地的古代印度奴隶制国家大约最晚于公元前1750年后不久就结束了,这就把印度的文明史提前了2000年。此后,考古学家又在印度河中下游和西部沿海发现了大小城镇遗址200余处,其范围从西边的伊朗边境至东边今天印度的德里,从喜马拉雅山麓到南部的阿拉伯海,总面积达130万平方千米。到目前为止,这一古代文明的代表性遗址就是哈拉帕和摩亨佐·达罗,前者位于今天巴基斯坦旁遮普地区印度河主要支流拉维河东岸,后者位于今天巴基斯坦信德省拉尔长纳县境内的印度河畔。此外,还有一些小遗址,如卡利班根、洛塔尔、苏尔戈德,都在今天的印度境内。考古发现,哈拉帕和摩亨佐·达罗这两座城市布局整齐,主要街道宽达 10米,分别向东西和南北整齐排列,房间一般用砖砌成,既有简陋的小屋,也有设计精美的宫殿,这些情况反映了明显的贫富悬殊和阶级对立。   [教师引导]下面我们来看一下本目的主要内容“种姓制度”。请大家先把课本上的相关内容看一看,在中间找出一些有效信息。   [板书]2.印度的种姓制度   [学生看书]„„   [投影显示]    问题一:种姓制度是怎样产生的?四个等级是否是造物主用不同方式创造的?    问题二:不同等级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有什么区别?种姓制度的实质是什么?对印度的未来社会产生了什么影响?    [教师提问]请大家根据投影显示的内容,讨论回答。   [学生讨论]„„    [学生回答]雅利安人进入古代印度之后,逐渐产生了不同等级,形成了严格的等级制度,史称“种姓制度”。根据这个制度,社会分成四个等级。四个等级不是造物主用不同方式创造出来的。    各个等级之间高低贵贱有别,下一个等级的人没资格从事高一等级的职业,不同等级的人不得通婚。种姓制度激化了当时的社会矛盾,并给后来印度社会的发展带来了不良的影响。   [教师讲解]雅利安人原是俄罗斯南部草原上的一个古老民族,雅利安人一支南下进入南亚次大陆,称为印度—雅利安人,这就是一印度古代文献中所称的雅利安人;大约在公元前1000年前后,印度—雅利安人的一些部落开始向国家过渡。公元前6世纪,印度的恒河流域、印度河流域和南印度有20多个小国,这就是印度历史上的“十六国时代”,又称列国时代。在印度—雅利安人扩张过程中,当地居民或被征服,或被赶走,他们成为古代印度次大陆的主要居民。雅利安人在向奴隶制国家过渡的过程中,逐渐形成森严的等级制度,即种姓制度。“种姓”一词在印度的梵文中称“瓦尔那”,意为颜色、品质。社会全体成员分为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四个等级。等级不同,权利、义务也不同。第一等级是婆罗门,是祭司贵族,掌握神权,地位最高。第二等级是刹帝利,是军事贵族,包括国王、武士和官吏,掌握政权与军权。以上两个高 级等级占有大量生产资料,靠剥削为生,构成统治阶级。第三等级是吠舍,包括农业、手工业者和商人,必须向国家缴纳赋税。第四等级是首陀罗,是指失去土地的自由民和被征服的居民,实际上处于奴隶的地位。第三、四等级构成被统治阶级。各个等级职业世袭,互不通婚,界限森严,贵贱分明,甚至不能共食、共住。久而久之,下层等级愈演愈繁,出现贱民,即所谓不可接触者,他们最受鄙视。首陀罗和贱民被压在印度社会最底层,受到统治阶级的折磨、压制和剥削。   [投影显示]   古代印度的种牲制度           等级名称   社会阶层    职责和义务   1.婆罗门   祭司、贵族    掌握神权    2.刹帝利   国王、武士、官吏   把持国家军事和行政大权    3.吠舍    农民、牧民、手工业者、商人    向国家纳税,向神庙上供,供养第一、二等级    4.首陀罗   被征服者、贫困破产 失去土地的人    几乎没有权利,受奴隶主阶级的剥削和奴役,干最低贱的职 业    从理论上维护种姓制度的是婆罗门教,婆罗门教是印度古代宗教之一,它由雅利安人的原始宗教演变而来。它把印度最古老的宗教作品和文学作品《吠陀》作为经典。它信奉多神,不设庙宇,不崇拜偶像,但规定了烦琐的祭神仪式,从私人生活到国王即位,都要祭神。它为了维护反动的等级制度,引用《吠陀》中的神话传说,造物神“梵天”用口创造出婆罗门,用手创造出刹帝利,用腿创造出吠舍,用脚创造出首陀罗。还大肆宣扬轮回说,凡循规蹈矩、安分守己者,来生可升为较高等级,否则,则降为较低等级。它假托梵天的儿子摩奴制定一部法典,即《摩奴法典》,保护奴隶主阶级的利益。法典规定婆罗门有权夺取首陀罗的一切,而首陀罗不能积累私人财产。首陀罗如果评论婆罗门的品行,就要用沸油灌入他的嘴里和耳朵里。杀死婆罗门的人应处以最痛苦的死刑。高等级杀死首陀罗,可用牲畜抵偿或简单净一次身就行了。在佛教广泛传播期间,婆罗门教衰落。到了8世纪,经过改头换面的婆罗门教在印度重新得势,易名为印度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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