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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黑龙江高考加分政策公布

日期:2015-10-28 09:21 阅读:
    2016年黑龙江高考报名于今天(10月28日)开始报名了,各类照顾录取对象申报工作也开始进行,下面21世纪教育网给大家整理有哪些考生符合黑龙江高考加分投档:
    可加分投档的考生类型: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5分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20分
    烈士子女考生+20分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5分
    鄂伦春、赫哲、鄂温克、柯尔克孜、达翰尔、蒙古、锡伯、俄罗斯族考生,在报考黑龙江省属院校时+10分
    使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报考全国院校时+5分
    在自治县、民族区、民族乡镇且学籍在户籍所在县的高级中等学校的少数民族考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在报考全国院校时+5分
    降分数线投档的考生: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所报黑龙江省属高校投档分数线下降低5分投档,
    符合以上条件其中之一的考生,最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优先录取的考生: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
    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
    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
    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
    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
    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
    这些考生在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时,将予以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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