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州市初中毕业会考与高中招生考试 化学科学科考试说明
一、命题依据与原则 (一)命题依据 以教育部制订的《全日制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2011版)》和《2015年福建省初中学业考试大纲(化学)》为命题依据,参照科学版《初中化学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九年级上、下册)》,并结合我市初中化学教学实际进行命题。 (二)命题的原则 1.贯彻教育部有关中考命题改革的意见,落实省教育厅有关中考命题文件的精神。正确发挥考试对教学的导向作用,凸显学科特点、加强实验教学,引导教师改进课堂教学,以学生为本,让学生学会学习、学会生活、提升科学素养。面向全体学生,加强考查初中化学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学科思想与方法。关注初中化学与技术、社会、环境的关系,考查学生的化学学科素养和化学学习能力。适当增加开放性试题,注重考查学生的创新意识和探究能力。控制主、客观题比例,把握试卷的长度,留给学生充分思维和解答的时间。 2.遵循课程标准。本次考试化学科内容以国家教育部的《全日制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2011版)》为依据,参照本市所用科学版《初中化学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九年级上、下册)》教材。在考查学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基础上,适当加强能力测试,重视初、高中的衔接,测试学生进一步学习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方法,检测学生所具有的基本的化学科学素养。 3. 遵循课改精神。化学科命题注意测量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注意对化学实验的考查;重视理论联系实际,从日常生活的常见现象中选择试题素材,关注与化学有关的科学技术、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以促进学生在知识和技能、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体现学科价值,加强能力测试,提高学科素养”是本次考试化学科命题的基本思路。 二、考试内容与要求 (一)对化学学习能力的要求 1.获取信息的能力 能够通过对简单的化学事实(实验现象、模型图表及自然界、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化学现象)的观察,准确提取有效信息,并与已有知识整合的能力。 2.分析和解决(解答)简单化学问题的能力 (1)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对简单的化学现象进行解释的能力; (2)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对简单的化学问题进行推理与判断的能力; (3)能够将分析、解决问题的过程与结果,用文字、图表和化学语言表述的能力。 3.化学实验与探究的初步能力 认识科学探究的基本过程,了解观察、实验等基本方法,初步形成基本的化学实验技能,具有设计简单化学实验方案,并能完成一些简单化学实验的能力。 (二)对知识内容的要求层次 为了便于考查,我们将认知性学习目标的内容按考试要求,由低到高分为三个层次:即知道、了解、理解,并依次用A、B、C表示。一般高层次的要求包含低层次的要求。各层次的含义分别为: 1.认知性学习目标要求如下: A:知道、记住、说出、列举、找到。对学习过的化学基础知识内容能记忆和再认识。记住有关的化学概念、定律、原理的描述;化学用语的意义;有关物质的俗称、用途;图形符号的意义;常用仪器的名称、性能和用途;化学反应的现象等。 B:认识、了解、看懂、识别、能表示。对所学的化学知识有初步认识,能够正确复述、再现、辨认或直接使用。 C:理解、解释、说明、区分、判断。领会所学化学知识的含义及其适用条件,能够正确判断、解释和说明有关化学现象和问题,能够运用所学的知识进行必要的分析、类推、计算和论证一些具体的化学问题。 2.技能性学习目标包含“模仿操作、初步学习”到“独立操作、初步学会” 两个由低到高水平的要求。 3. 体验性学习目标可有机结合认知性学习和技能性学习内容进行考查。 (三)考试内容与要求 科学探究
教师应结合具体的教学内容和学校实际,安排和组织学生至少完成下列化学实验: 1. 粗盐中难溶性杂质的去除 2. 氧气的实验室制取与性质 3. 二氧化碳的实验室制取与性质 4. 金属的物理性质和某些化学性质 5. 燃烧的条件 6. 一定溶质质量分数的氯化钠溶液的配制 7. 溶液酸碱性的检验 8. 酸、碱的化学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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