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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辽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即将开始

日期:2020-7-15 14:43 阅读:

  2020年7月辽宁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合格性考试),因疫情原因,推迟于2020年9月25至27日进行。为做好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我省普通高中高一在籍学生必须参加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参加过我省学业水平考试有不合格考试科目的学生可参加相应科目的考试;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相关社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时间

  本次合格性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至7月26日;报名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至7月29日。

  三、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本次合格性考试科目包括:语文(含民族语文、汉语)、数学、外语(含英、日、俄)、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共9科;普通高中一年级考生只能报考历史、地理、化学和生物学4个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日期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925

星期五

上午

历史

8:30-9:30

地理

10:30-11:30

下午

化学

14:00-15:00

生物学

16:00-17:00

926

星期六

上午

语文

汉语

8:30-10:00

思想政治

11:00-12:00

下午

外语(英、日、俄)

14:00-15:30

物理

16:30-17:30

927

星期日

上午

数学

8:00-9:30

朝语文

蒙语文

10:30-12:00

  四、报名办法

  报名基本流程为: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最终确认。

  1.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

  考生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www.lnzsks.com),选择“网报中心”,进入“辽宁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或直接登录https://xysp.lnzsks.com填报基本信息;考生也可使用手机在以上两个网址扫描二维码下载“辽宁学考”APP,填报基本信息。

  首次登录须先进行注册,注册后登录报名系统,准确填写各项基本信息,提交并保存。

  报名点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原则上普通高中在籍考生的报名点为考生学籍所在中学;未取得普通高中毕业证书考生的报名点为原学籍所在中学;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其他学校的考生可在学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报名,报名点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其他考生的报名点为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各级招生考试机构须于考生填报基本信息前告知考生所属报名点。

  实行朝鲜语、蒙古语授课的民族中学考生必须选择民族语言答卷类别。

  2.报名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

  报名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工作采用现场确认的方式完成,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或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

  (1)报名资格审查。具有普通高中学籍的考生须交验居民身份证件和普通高中学籍证明(须注明学籍注册时间);其他人员须交验居民身份证件和最后学历证件等有关证明材料。

  (2)身份验证信息采集。现场采集考生面颊特征和指纹信息,并通过身份证件核验本人报名基本信息。考生网上填报的基本信息中性别、民族与身份证件信息一致方可进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采集面颊特征即采集考生照片(背景须为蓝色);无法采集考生左右食指指纹信息时,采集拇指指纹信息。

  3.报名确认

  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根据考生填报基本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身份验证信息采集等情况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最终确认,经最终确认的考生才为完成报名。

  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报名数据的整理、校验,并使用网上报名系统管理端下载打印《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报名登记表》交由考生本人核对并签名确认。

  考生须签写《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五、防疫工作要求

  1.各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参与此项工作的考务工作人员须为在职在岗人员,须未患有过新冠肺炎、无新冠肺炎接触史、隔离史、无重点地区旅居史等情况。并在14日内无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

  全部考生需签写14天内无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说明,并由考生本人签字。异地返回考生、考务工作人员健康监测管理按照属地化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

  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需对本人所提供的身体健康情况说明负责,因隐报、瞒报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拒绝提供相关健康材料的,相关申请一律不予处理或不得参与此项工作。

  2.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根据考生数量合理安排工作进度,严格控制人员密度,杜绝人员聚集。

  3.工作现场需保持空气流通,对考务室、考生签字区和卫生间等区域进行防疫消毒,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域前须配带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

  六、其他

  1.考生、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中的各种违规行为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

  2.特别提醒考生:不按时完成网上填报基本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均视为放弃考试报名。

  3.严禁通过翻拍、扫描照片等手段采集考生的面颊特征信息;严禁代替他人进行指纹信息采集。

  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14日

  附件:

课件预览

Tags:2020年,7月,辽宁,普通高中,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