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课时 国家司法机关 1 教学分析 【教学目标】
【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职权。 教学难点: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都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二、新课讲授 目标导学一:人民法院 活动一:维权在行动 (阅读教材第86页“运用你的经验”) 1.思考:小方的爸爸可否以厂家为被告到人民法院起诉?为什么? 提示:可以。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通过审判活动维护受害人的权益。 活动二:探究人民法院的职权 (阅读教材第86页“探究与分享”) 2.思考:在上述案例中,人民法院行使了什么职权? 提示:审判权。
活动三:案例反思
6.思考:我们身边有“民告官”的事件发生吗?这说明了什么? 提示:有(或没有)。可从我国的司法建设所取得的成就方面说明。 7.归纳总结:
目标导学二:人民检察院 活动四:案例通报 2017年5月24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北京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成员单位,召开“关注儿童保护,净化成长环境”新闻发布会。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甄贞介绍,近三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故意伤害、强奸、猥亵儿童等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108件1255人,依法从严从快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加大指控犯罪力度。 1.思考:(1)人民检察院是什么性质的国家机关?(2)人民检察院的分类是怎样的?
活动五:回顾身边的犯罪事件 (阅读教材第87页“探究与分享”) 2.思考:本案说明人民检察院具有何种职权? 提示: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实行监督,对刑事犯罪行为代表国家提起公诉,保护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的公正,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活动六:探究司法公正 4.思考:图片说明了什么?给我们带来哪些启示? 提示:学生从本课时所学知识中总结。启示也可以在教师的带领下总结。 三、课堂总结 通过这节课的学习,我们知道了人民法院的性质、分类、职权和要求,也知道了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分类、职权和要求。内容较为简单,重点要放在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职权上。 3 板书设计 4 教学反思 本节课学习国家司法机关。主要学习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有关内容。内容比较简单也比较有条理,难度不大。结合精选的例子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能够当堂掌握,要提高对国家司法机关的认识,更好地理解国家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意义。 Tags:八年级,道法,教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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