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2014—2015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历》的有关规定,现将深圳市中小学、幼儿园2014年放暑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暑假和开学时间 2014年小学、初中2014年7月6日—12日期末考试,放暑假从2014年7月13日开始,2014年8月30-31日学生报名,2014年9月3 日正式上课。中专、职校放假和开学安排参照省教育厅有关通知和深圳市有关规定执行。根据《深圳市学前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幼儿园的开学时间执行 《深圳市2014—2015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历》的有关规定,放假时间自行确定。 二、学期结束前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中小学要按照《深圳市2014—2015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历》规定,认真做好期末复习考试和学期总结等工作。 (二)各中小学必须保证暑假期间学生正常的休息,不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也不得擅自提前放假和开学。义务教育学校组织补课的,要从严查处。 (三)各校要严格控制暑假作业数量和难度,确保学生有足够的休息时间。提倡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布置实践性、研究性强的作业。 (四)新疆高中班学校要加强对留校学生的管理,认真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妥善安排留校学生的生活。 (五)各幼儿园要根据家长需要做好暑假幼儿留园工作。举办留园班的,应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因故不办留园班的,要及时告知家长。 (六)各中小学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工作,通过主题班会、全校师生大会等形式,集中开展交通安全、防火防意外伤害和遵纪守法的教育,同时开展一次全面的校园安全检查。 (七)各校要严格假期值班保卫制度,安排好值班人员,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提前制定下学期工作计划,做好新教材到校等工作。 Tags:2014年,深圳市,中小学,幼儿园,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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