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厦门市常住户口(包括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港、澳、台儿童)、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即2004年8月 31日以前出生),为今年小学招生的主要对象,报名时间为8月15日、16日两天。 此外,符合报名条 件的非厦门市户籍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的报名时间为8月21日、22日两天。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统筹进入公办学校的机会。 厦门市教育局还特别指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必须是学生父(母)亲在厦暂住并合法务工一年以上, 且目前仍在厦务工,另外,学生本人及父(母)亲还要求已经在厦办理了暂住手续。 小学招生报名条件 在报名条件上,服务片区招生对象必须 “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或父母之一)户口一致,实际 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如由于蓝印户口五年内不能迁移,出现户口和住所分离,则以户口认定所属片 区。如户口和住所分离是因政府拆迁建设所致,则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在片区入学。 此外,片区内招生对象所落户口截至今年8月16日。超过截止日期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由所在区教育部 门统筹安排。 另据了解,省级示范小学的招生对象除满足“两一致”外,还应满足一系列附加条件,具体情况可登录厦 门市教育局网站查询。 报名时所需的材料 报名时,本市户籍学龄儿童应提供:1.《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报名前一周,由小学所在地的 区政府或区政府授权单位发放);2.户籍证明(适龄儿童与父(母)亲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簿); 3.住房及居住情况证明;4.其他证明材料, 属政策性照顾类别的,还需提供相关的证件 (原件和复印件)、证明材料(原件)。 非本市户籍外来务工人员的适龄子女须提供:1.原籍身份证明;2.学生本人及父(母)亲在辖区内的暂住 证 (家长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暂住证附页中应有携带子女的相关材料);3.学生父(母)亲在厦从业 证明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已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劳动协议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且 目前仍在厦务工)。 Tags:2014,厦门,小学,入学,需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