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1年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要求,根据《深圳市2011年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方案》,《福田区2011年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学校综合表现评价工作委员会 1、组成人员: 组 长:曾彦玲 副组长:古林高 李 强 组 员:何耀华 曹秀芝 叶伟科 张彩霞 刘宏伟 彭 康 谢伟均 学生家长代表:皮建存 刘 凯 郑丽凤 韩建云 王昌远 聂 群 润帅霞 晏秋生 莫伍珍 张敏兰 2、职责: (1)制定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与具体程序; (2)认定评价小组成员; (3)对校内各班级评价工作进行指导; (4)认定评价结果。 (二)、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下设三个工作小组: (1)学校评价小组 组 长:曾彦玲 副组长:何耀华 曹秀芝 组 员: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 A、成员名单: 班级评价小组,每班由班主任及科任老师共五人,班主任任班组评价组长。 1班 欧阳芳;2班何美玲;3班 钟欣君;4班 高 巍;5班 张 琳; 6班 肖美芳;7班周胜华;8班 谭晓勇;9班 戴 畅;10班王晓红。 B、成员分工
②职责:对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进行评价。 班级教师评价小组中的三位教师参与对该班学生进行的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学习能力、实践与创新三项综合表现的评价, 班级评价小组中的两位教师负责组织进行体育与健康、审美与表现项目的评价。体育与健康项目中的“体质健康水平”、审美与表现项目中的“审美与艺术表现能力”按评价标准的要求由学校在学生互评前另行安排时间完成。 (2)学校监察小组 ①组 长:李 强 ②副组长:张彩霞 刘宏伟 ③组成人员:彭 康 王 红 学生代表: (1)班 吴佳遥 (2)班 邵烨铭 (3)班 李 迪 (4)班 张本深 (5)班 朱郡羽 (6)班周晓楠 (7)班 洪瑞成 (8)班 苏日娜 (9)班 吴雨昕 (10)班钟美琦 ④职责:监控评价过程,受理对学校处理结果不满意的投诉,对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保证评价工作的透明公正和规范。 (3)信息技术小组: ①组 长:谢伟均 ②组成人员: 李 春 郎 帅 张旭辉 ③技术监督:叶伟科 ④职责: A数据初始化、数据导出(入)、打印、对教师、学生进行软件系统使用培训等。B负责全校综评软件系统的使用、维护,数据库备份。 二、评价内容 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内容分为五个方面: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学习能力、体育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实践与创新。具体评价内容、标准及说明,见《深圳市2011年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方案》。 三、评价方法 以班级为单位开展评价工作,采取学生自评、同学互评、家长评价、教师评价的形式进行,最后进行综合评价。 1、学生自评——指学生对自己三年来的发展情况进行自我描述,描述性评语不超过300字。 2、同学互评——指学生按照《深圳市2011年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方案》附件中的“评价标准及说明”提供的参考从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学习能力、体育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实践与创新等五个维度对全班同学(包括本人)进行等级评价,形式为直接利用网络计算机进行评价。 3、家长评价——指家长对学生三年来的发展情况进行评价,描述性评语不超过300字。 4、教师评价——指评价小组的教师按照不同的评价权限依据《深圳市2011年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方案》附件中的“评价标准及说明”提供的参考,从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学习能力、体育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实践与创新等5个维度、15个要素、多项关键表现对全班同学进行等级评价,形式为直接利用网络计算机进行评价。 5、学生综合表现评价——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通过观察、访谈和查阅学生的成长纪录等方法给予学生客观和公正的评价。(对学生某一方面表现评价为“不合格”时,应非常慎重,尤其是对“道德素质”一项的评价。)对于不同的评价内容,评价小组应参考学生本人、学生同伴及其他相关人员提供的信息。并综合考虑以下主要内容:(1)学生自我评价;(2)同学评价;(3)教师评价;(4)学生在校操行等级;(5)学生的成长记录及有关原始资料;(6)五个学期的期末考试成绩及考查科目成绩。 四、评价结果 1、评价权重与评价结论认定 (1)不同评价教师参与同一学生同一评价项目,所占权重相同;不同学生参与同一学生的互评,所占权重相同。 (2)同学互评、教师评价在学生综合表现评价中所占权重各为50%。 (3)对评价的结论,如果小组成员之间存在分歧,则计算参评组员的评价等级的平均分值后形成等级;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审定。 (4)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对评价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负责; (5)学生、家长和教师对评价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可向学校监察小组举报和投诉,学校监察小组负责调查与处理,并在接到投诉后一周内给出答复。 2、评价结果的呈现 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的结果呈现为四部分: (1)等级表达。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待合格”(D)四档。每个毕业班以在校生为基数,各班评为A的学生不超过40%,其他等级不设定比例。 (2)学生自我评价(描述性评语,100—300字以内)。 (3)家长评语(300字以内)。 (4)个人特长及获奖情况记录(500字以内)。 (5)综合性评语。教师对学生的表现给予综合性描述,应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 3、评价结果的使用 (1)通知学生个人及其家长; (2)作为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依据之一; (3)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Tags:初中生,审美,表现,自我,评价 |
21世纪教育网,面向全国的中小学学教师、家长交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