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定于2013年12月1日至12日进行,为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将《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实施办法》(附件一)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提前做好相关培训、宣传和政策解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统一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 二、各级招生考试部门要按照报名条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严格审查各类考生资格。 (一)学籍及实际就读情况审查。 (二)户籍审查。户籍审查由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当地公安部门在照相确认阶段进行。 (三)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户口从区外迁入我区者家长具备条件审核。 (四)民族成份核查。报名时,报考汉语授课科类享受少数民族照顾分的考生必须携带父母户口本原件。 (五)资格审查随同报名过程一起进行。 (六)对需核查学籍及实际就读情况、户籍、家长具备条件和民族等的考生,其审验资料(包括户口簿原件等)留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查。 (七) 考生报名信息将与高中学籍注册信息、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注册信息、往年的报名信息和公安系统的户籍信息进行校验。 三、考生须在户籍所在地的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除以下情况外,不得跨盟市、跨旗县区报名。 (一)以下5类考生可以在其就读学校所在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1、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的跨盟市招收的宏志班应届毕业生; 2、盟市直属高级中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仅限本盟市户籍); 3、报考蒙授各科类的应往届毕业生; 4、报考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不包括非我区户籍的中等职业学校往届生); 5、五年制高职三二分段应届转段生。 (二) 蒙语授课往届生、高职对口招生各科类的照相确认地点可由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无蒙语授课(含蒙古语文乙)应届高中毕业生的旗县区不再设立报考 点,相应的考生在原就读学校所在地或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旗县区报名。朝语授课的应往届生统一在乌兰浩特市招办照相确认。 四、2014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考生报考类别分为14类, 分别是:汉授美术(文)、汉授美术(理)、蒙授美术(文)、蒙授美术(理),统称美术类;汉授音乐(文)、汉授音乐(理)、蒙授音乐(文)、蒙授音乐 (理),统称音乐类;汉授编导(文)、汉授编导(理),统称编导类;汉授其他艺术(文)、汉授其他艺术(理)、蒙授其他艺术(文)、蒙授其他艺术(理), 统称其他艺术类。 美术类、音乐类和编导类考生须参加对应的专业考试全区统考,统考合格的考生还可参加符合规定实施的校考;其他艺术类考生可根据本人实际,选择参加其他艺术类专业联考或校考;高职对口招生美工设计类考生须参加美术类专业考试全区统考。 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考生如取得其他艺术类专业考试联考或校考合格成绩,可兼报相应院校其他艺术类招生专业;其他艺术类考生不能兼报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三个类别之间不能兼报。 报考艺术类或参加相关艺术专业考试的考生,须按规定、按要求缴纳艺术加试费。 五、2014年,我区将开始执行新的高考加分政策,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早做好执行新的高考加分政策的相关准备工作,基层招生考试机构要做好加分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和加分项目证明材料的核验、整理、上交工作,相关部门做好相应的高考加分项目审核工作,确保我区2014年高考加分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六、2014年,我区将对申请获得高水平运动员资格和高考体育加分的考生进行相应的体育专业测试。此类考生在报名时,须按体育类考生的体育专业考试费标准缴纳相应的测试费。 七、为留存本人笔迹信息,在 照相确认考生信息期间,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要现场指导考生在《诚信考试承诺书》的指定位置亲自书写《诚信考试承诺书》所包含的内容(其中报考蒙授类别的考 生须用蒙文书写),用以采集考生本人的笔迹信息。考生报名结束后,对考生笔迹信息进行相应处理,将其按要求采集到计算机中作为考生基础信息,以便今后的相 关核查比对。 八、2014年,首次对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其他艺术类、美工设计类、体育类的考生,以及申请获得高水平运动员资格和高考体育加分的考生采集指纹信息,各地要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九、各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做好考生报名信息确认的指导工作和现场照相工作,确保考生信息准确无误。 十、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工作结束后,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可于2014年4月20日左右下载本盟市全部考生的报名信息,并按有关要求完成考场编排工作。 十一、各地要提前做好报名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各学校、各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回户口所在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的考生要做好服务工作,安排好这部分考生的学习、生活,不得影响考生的正常学业。 十二、各地要认真负责组织高考报名工作,严格按规定、按程序开展报名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该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高考报名点设立资格: (一)为不符合在本旗(县、区)报名的考生照相确认信息的; (二)确认考生信息时使用考生照片扫描的。 十三、各盟市、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做好考生培训的组织工作。 Tags:2014年,内蒙古,高考,报名,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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