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是三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从1996年起,国家有关部门确定每年三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为“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其目的是推动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提升中小学生安全防范意识,降低青少年伤亡事故的发生率。 来自权威部门的资料显示,我国目前每年有50多万人次学生遭受意外伤害,意外伤害已成为威胁学生安全的头号杀手。我国中小学生因食物中毒、溺水、交通事故、火灾、伤害等原因导致死亡的,平均每天都有40多人。 校园安全与我们每个师生密切相关:它关系到我们的同学能否健康地成长,能否顺利地完成学业;它关系到我们的老师能否在一个宁静、安全的环境中教书育人,为国家培养和造就各种人才。因此,校园安全是我们做好学校各项工作的基础和前提。 为此,请全校师生在学习、生活、工作中树立“文明在于细节处理,安全在于未然防患”的意识,做到以下几点:1、在上学、放学的路上,请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严禁骑车载人或追逐、嬉戏。2、严禁攀爬学校的各楼层护栏和外墙、栏杆。3、平时上、下楼梯特别是放学、课间操期间和升旗仪式后,要靠右有序行走,不拥挤,不推撞,不蹲下来系鞋带,避免踩踏事件发生。4、课间不在各楼层走廊追逐、奔跑、打闹,避免碰撞和不安全事故发生。5、上课期间,特别是体育课、活动课或其他户外活动,要严格服从老师指挥,严守操作规程,严禁擅自行动,防止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6、在实验室里严格按照规程操作。7、做到文明待人,同学之间友好相处,发生矛盾时及时找老师帮忙化解,不以拳头代替说理。8、安全用电,不违规使用电器。9、严禁到危险水域玩耍、游泳。10、不使用、保管管制刀具和其它违规物品。另外各班主任及课任教师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本着对生命负责的态度,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密切关注班里每一个学生的身体状况和表现,发现异常立即带其看医生或采取预防措施。班主任要严格落实学生请假制度,课任教师要坚持课前清点人数制度,时时掌握学生的在校情况。发现没上课的学生要立即询问情况,班主任要健全同家长的联系方式,对不明原因未到校的学生,班主任老师要立即同家长取得联系,问明原因。一般情况下,上课期间学生不得出校门,如果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出去的,要凭班主任签字同意的请假条方能出校。 总之,我们要把安全教育想全做细,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要位置。真正做到:“放在心上,讲在口上,落实在行动上!” Tags:中小学,全国,安全,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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