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北海派健身会所一名8岁女童,因为不愿意学游泳,哭着跪在地上,却被女游泳教练强行拖行数米丢进水中溺水,并且任其挣扎至休克数分钟后才拖上岸。经记者调查,孩子已被宣布脑死亡,虽然还有微弱心跳,但医生说生还希望极其渺茫。 由于事发时女童的母亲不在场,有人说是因为家长疏忽大意,没有现场监管才导致教练胆大妄为,使女孩遇险。这让笔者想起曾看到的一篇文章“从学习游泳让加拿大人看不懂中国式母爱”,文中称教练带了5个孩子,其中2个是中国孩子,只有2个中国孩子有家长陪同,但却是学习成果最差的。因为母亲在场,孩子容易产生依赖和畏惧困难的情绪,同时中国的母亲又会对孩子的学习各种指手划脚,各种不满,影响孩子的学习热情。诚如加拿大教练所说,一旦孩子开始学习,安全就交给了教练,教练应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此事中的女教练负有不可推托的责任,同时其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值得我们怀疑。 游泳教练属于特种行业教学,危险系数较高、专业性强,因此要想成为一名游泳教练要先获得救生员资格,再考取游泳教练资格,并且要具备一定的职业道德,审核相对严格,因为学员一旦下水,生命就交给了教练,不负责任的游泳教练无疑与杀人犯无异。事中女教练如果具备救生员资格怎能看不出女孩已经休克?如此粗暴的教学方式又何以成为一名教练?笔者对女教练的教学资质提出严重怀疑。 我国孩子学游泳家长习惯陪同虽源于中国式母爱,更多的是源于对游泳教练的不信任,源于中国游泳馆管理乱象的频发。教练员、救生员无证,救生应急工具不全等现象在多数游泳馆都可见到,我国应加大监管力度,对游泳馆进行彻查,严格游泳教练的选拔。人们愿意为孩子选择游泳馆就是为了保证安全,杜绝河中溺水现象发生,不能让游泳馆同河流一样成为吃小孩的恶魔。同时,孩子的游泳教学应和成人不一样,要更有耐心,对水的恐惧是人的天性,粗暴教育只能让孩子讨厌游泳这项对人体有益的运动,像加拿大的儿童游泳教学就设有多种游戏设施、玩具等,以激发孩子的兴趣。随着社会的发展,婴幼、儿童游泳已经引起家长的重视,并且吸引了众多商家,我国要尽快设立专门培训机构并颁发专业资格证书,将儿童游泳教学纳入正规。 当然,女孩母亲也要反思,其错不在于没有陪同,而是没有尊重,女孩已经明确表示不愿学习游泳,为何还硬要孩子学习?从企业老总参加培训溺死到8岁女童学游泳溺水,害死他们的不是游泳而是追逐成功、膜拜培训的心态。成人社会中有管理培训班、励志书籍肆虐,儿童世界里更是各种培训班横行,不管孩子是否愿意,只为了让孩子快速成才,美名其曰为了孩子,其实是自己渴望成功的急功近利思想作祟。8岁女孩溺水事件应给各位头脑发热的家长敲一个警钟,泼一盆冷水,让父母们清醒一下。孩子的各种培训学习应该建立在孩子的兴趣上,而不是家长的兴趣,孩子是一个单独的个体,不是家长手中的木偶,尊重是最基本的态度,否则一旦出事,后悔也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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