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刘希平 通讯员刘勇 杨城 备受社会关注的2012年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高考)提前收卷案”有了新进展。近日,“高考提前收卷”一事的主要责任人肖某,因涉嫌玩忽职守罪,在洞口县人民法院一审受审。
洞口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2年高考期间,被告人肖某担任洞口县考区洞口九中考点司铃员,负责播放洞口九中考点高考信号铃声。在2012年6月8日上午高考综合科目考试时,按照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信号表规定,应当在上午11时30分播放考试结束铃声,但被告人肖某因疏忽大意,在上午11时25分12秒时便播放了考试结束铃声,致使洞口县九中考点35个考室、1050名考生提前4分48秒交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肖某在担任洞口九中高考考点司铃员工作时,不认真履行职责,错误播放考试终了铃声信号,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案将择期宣判。 Tags:湖南,邵阳,洞口,高考,提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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