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全区中小学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 莱城工业区、各乡镇(街道)教办,区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教基字[2006]6号),促进教育的均衡发展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教育局就进一步规范我区中小学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规范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一)实验室是学校基本的办学条件之一,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科学素养的重要场所。实验教学是教育教学的重要环节,规范实验教学工作,是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手段。学校应充分利用实验室开展实验教学活动,指导学生开展科学实践和课外实验,引导学生进行自主性探究,努力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 二、加强领导,切实解决好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规范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业务性强,各学校要在条件装备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成立实验教学管理小组和实验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校长亲自抓,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具体抓,教导处安排专人负责实验教学管理,加强教学仪器的管理、使用和实验教师培训等工作,确保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规范管理,加强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实验室的管理、使用水平 (三)加强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的制度建设。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实验室管理、实验操作规程、安全规程等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区条件装备办公室将实验室管理和实验教学纳入对学校的督导评估管理之中,逐步推进实验室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促进学校实验室管理和实验教学水平不断提高。 (四)明确实验教师的工作职责,加强实验教学的管理。区条件装备办公室要根据新课程标准的要求,加强实验室管理人员和实验教师(实验员)岗位培训。各学校要确保理科教师演示实验开出率和学生分组实验开出率,条件较好的学校和一般的学校分别应达到100%和95%;实验室和仪器室各种表册要齐全,演示实验、学生分组实验、仪器借还、仪器损坏损失、化学药品使用要做好记录;仪器、药品要按要求摆放整齐,实验室和仪器室及各种物品要保持干净整洁。各学校要定期对实验室管理、实验教学、设施设备进行自查、考核。 (五)重视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工作的研究。各学校要按照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要求,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对实验室建设、实验教学、自制教具、实验教师培训等课题进行研究,充分发挥实验教学在推进素质教育和提高教学效益中的积极作用。区教研室每学期都要对实验教学进行专题调研活动。 (六)加强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并加强中小学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对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的保管、安全、维护使用等方面均要管理到位,实验室安全设施、设备的配套、通风、换气、灭火、三废处理、危险有毒物品的隔离都要达到规定的要求。特别要重视安全防护工作,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杜绝触电、着火、爆炸、中毒、割伤和烧伤、失窃等事故发生。 四、加强实验教师培训,不断提高实验教师素质 (七)各学校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对实验教师的业务培训工作,积极参加省、市、区组织的实验教师培训活动,制订培训合格上岗制度。学校要制定适应新课程标准和新教材要求的培训计划,使实验教师更好地掌握中小学各学科实验教学的理论和方法,熟练掌握仪器设备的操作方法和维修技能,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 五、科学评价,建立和完善实验教学考核评价体系 (八)区教研室、条件装备办公室将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实验教学的指导、监督、考核和管理,建立适应新课程标准要求的实验教学指导体系,强化对学校实验教学的过程管理和监督考核,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实验教学活动。提倡中小学校师生开展自制教具活动。对在自制教具活动中有突出成绩的学校,在督导评估时应给予适当加分。 (九)各学校要按照新课程标准要求,开齐开足实验课,保证实验教学质量,切忌用信息技术手段和黑板取代学生动手实验;积极开展实验教学,对学生进行基本技能训练。开展多种多样的实验教学教研活动,鼓励教师努力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区教研室要逐步建立对学生实验操作的考核、评价制度。引导各学校采取相应措施,将学生实验操作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当中,建立实验操作评价档案,促使实验教学得到有效落实。 (十)区教育局条件装备办公室将把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工作纳入对学校的经常性检查和督导评估范围,运用检查评估手段保证中小学实验教学正常开展。
二○○九年二月十四日 Tags:关于,加强,全区,中小学,实验教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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