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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东佛山中考加分政策

日期:2015-12-25 11:33 阅读:
  2016广东佛山中考加分政策尚未公布,预计在2016年3月份左右公布,为了方便同学们了解信息,下面是21世纪教育网为大家整理的《2015广东佛山中考加分政策》,仅供各位考生参考使用!2016佛山中考加分政策最新资讯,请持续关注21世纪教育网资讯,我们会第一时间更新!
  2015广东佛山中考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省市现行有关文件规定,下列各类应届毕业生在原总分的基础上给予加分投档录取:
  一、驻“三类地区”、西藏自治区和“二类岛”以及在“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现役军人的子女,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加30分投档录取。作战部队、驻“二类地区”和“第三类岛”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现役军人的子女,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现役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及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受到表彰奖励”现役军人的子女,加20分投档录取(须向军人所在师级单位政治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佛山军分区、佛山市教育局联合审核)。
  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考生加10分录取(须向市公安局政治处提出书面申请,佛山市公安局、佛山市教育局联合审核)。
  三、户籍从少数民族聚居地迁入我市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投档录取(须由区级以上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凭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基层户籍管理部门的户籍登记材料确认)。
  四、具有佛山市户口的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和台湾学生加5分投档录取(须有区级以上侨务或者台湾事务部门证明)。
  五、在本市工作的归国创业留学人才随归子女加5分投档录取(限归国3年内子女参加中考有效,须提供区级以上人才引进办证明、硕士学位证书和在国外生活5年以上证明)。
  六、对父母双方户口均登记在我市农村村委会并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或父母双方户口均登记在我市农村村委会的纯二女户的女孩,在初中应届毕业并参加当年中考者加5分投档录取(须有区级以上计生部门证明)。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照顾录取政策,只取其中最高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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