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天津和平区外地回津考生报名的通知,现将2016天津和平区外地回津中考报名时间、携带材料等相关内容公布如下: 一、报名对象: 截止报名前取得和平区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在外省市就读并要求回津升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 2015年12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为更好地服务考生和家长,避免因报名人数过于集中给考生和家长带来不便。建议各位家长按照以下时间前来办理报名手续。 12月25日上午:河北省和河南省学籍考生 12月25日下午:其他省份学籍考生 三、报名地点: 和平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一楼。地址:和平区鞍山道85号。 四、报名材料: 1.和平区户口簿(包括常住户口和蓝印户口)原件和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复印件各2份。 2.蓝印户口学生还需提供学生外省市常住户口簿原件和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复印件各2份,城市建设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2份,与蓝印户口地址一致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3.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要求正反面印在同一页纸上)。 4.学籍校及学籍校所属区县教育主管部门盖章的学籍证明(附件1)及复印件1份。证明上需写清楚身份证号和全国联网学籍号,注明学生为2016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并附上学生近期一寸浅蓝色背景免冠证件照(骑缝加盖学籍校公章)。 5.学生近期一寸浅蓝色背景免冠证件照电子照片。照片背景布请选取浅蓝色。电子照片图像大小为240×168(高×宽)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40K,存储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命名为“XX省XXX+18位身份证号”。要求与学籍证明上的照片为同一底版。为避免病毒,电子照片请以光盘形式提交。 6.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下载打印的学籍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学籍校公章。 7.前来报名现场办理手续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若经办人为考生父母或监护人,需提供与考生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若经办人非考生父母或监护人,需提供考生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委托书(附件2)及委托人与考生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注意:以上材料复印件请用A4纸提供。 8.下载并填写《2016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表(和平区外地回津考生使用)》(附件3),填写前请认真阅读表后的填表说明。报名表要求A4纸打印,签名部分须手写。 五、报名流程 1.考生或家长可于现场报名前到以下网址进行网上注册,取得预报名号,并填写相关信息。 教育网用户:http://202.113.160.165:7003/tjzk2016-9/ 联通用户:http://111.160.75.143:7006/tjzk2016-9/ 网上预报名操作说明,请查看以下链接: http://note.youdao.com/share/?id=afdc486687b5319521ec1c766d2fb6b4&type=note 2.建议考生或家长可提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照片发至中招办工作Q*Q(见本须知第七项联系方式),由中招办进行初审,避免因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现场报名。 3.经办人(可不必带考生前来)携带有关报名材料于规定时间到中招办进行现场报名。现场办理报名审核、信息输机、信息确认等手续。 4.工作人员为考生登记有效联系方式,并告知有关注意事项。 六、联系方式 1.和平区中招办咨询电话:022-27127532 2.和平区中招办工作Q*Q:1109087776,验证时需注明“我是2013级XX省考生XXX”。 Tags:2016年,天津,和平区,外地,回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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