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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高考民间方案公布:呼吁取消高考户籍限制

日期:2011-10-31 08:52 阅读:

  "异地高考民间方案"公布
 

  核心提示

  10月29日,一个被称为“异地高考民间方案”的“随迁子女输入地高考方案”由随迁子女家长们多次研讨、反复论证后起草完成。该方案呼吁,取消高考户籍限制,不再把户籍作为高考报名的限制条件,高考报名资格依据学籍和父母经常居住地等标准认定:北京、上海两地,随父母在经常居住地上学,至高中毕业有连续4年以上学籍的,高中毕业即可在经常居住地参加高考和录取。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熊文钊、国内著名时评人童大焕表示,希望教育部对异地高考问题拿出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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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吁取消高考户籍限制,5万多人签名支持

  取消高考户籍限制的呼声,来自于这一群体:他们不同于时时流动的“流动人口”,而是将家安在了北京。仅仅因为没有北京户口,他们的孩子不能与北京的孩子一样高考。从去年7月份开始,这一群体的代表坚持到街头征集签名,呼吁取消高考户籍限制。截至目前,这一签名的数量已达5万余人。每个月,家长代表会带着签名册到教育部、北京市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现代社会的一大特征是人口的自由迁移,人口的自由迁移就意味着家庭的自由迁移。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一群体的人口数量会继续增多,他们的孩子可能在城市里出生、城市里长大,与父辈的原籍更加陌生。明年的高考报名将在今年12月份开始,这些没有北京户籍的随迁子女能不能顺利参加高考,成为许多家长最揪心的问题。许多家长流着泪呼吁教育部对异地高考问题拿出时间表。

  民间的呼声得到了政府部门的回应。今年3月份,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全国“两会”上透露,教育部正在研究异地高考问题,因为涉及的人比较多,所以该问题比较复杂。对于异地高考问题的时间表,袁贵仁表示不会很长。

  8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张北县第三中学考察时指出,要逐步健全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公共财政保障机制,由输入地政府负责;抓紧研究制订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输入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

  然而,一个不容回避的现实是,北京、上海等大城市面临巨大的人口压力,异地高考问题如何解决,必须进行周到的考虑。

  不久前,北京大学法学院举行研讨会,建议国务院审查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千帆在会上说,“家长的诉求和政府的考虑,还有学者的角度都不一样,但是解决问题的基本点是有共识的。家长首先看到的是自己的孩子,政府决策并不只是为这些家长,还要考虑到北京市市民,考虑到整个城市以后的发展、容量规模上的限制。大量高考移民挤占城市资源怎么办?北京当前主旋律不是公平、平等,而是治堵,人口已经太多了。”“不仅仅是要废除高考的户籍制度,而是对我们高考制度长远怎么办。”张千帆说,“这要分阶段来做,当务之急是能不能解决异地高考的问题。但是下一步问题就来了,解决了这个问题,那全国上下考生都云集北京,这时候该怎么办?我们还需要一个整体性的方案,在若干年内,我想三五年内达成这么一个共识,要实行全国统一的高考。”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熊文钊在研讨会上说,“如果不从公共考试制度方面进行统一,高考户籍限制问题是死题,无解。我们不能背离这个社会的现实,一定要在公共选择上给出一个可行的办法,没有可行的办法教育部想接受,北京市还不干。这个利益协调太困难,遥遥无期,甚至是越来越困难”。

  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教育体制改革研究室副主任王烽也参与了这次研讨会,他说,“袁部长一直说解决这个问题,对整个高考改革分了好多专题,其中一个专题就是这个。将来的方向是要建立以学籍所在地为要求的报考,而不是现在的户籍。作为家长来说,自己的孩子面临这么着急的情况,时间不等人,每个人都想尽快解决这个问题。但是如果不是特事特办,新的政策和新的制度出来,我们积累几十年的这种积重难返的状况不可能很快解决。政策制订者和家长之间的期待诉求是有距离的,也是政策制订本身的节奏和复杂性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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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名向总理写建议书:取消分省命题恢复统一高考

  10月24日,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千帆、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何海波等15人以公民身份向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写出建议书,建议取消分省命题,恢复统一高考。建议书提出的举措有三条:第一,废止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关于高考户籍限制的规定,并要求教育部将高考报名条件改为考生的学籍所在地;只要考生提供在当地接受完整高中教育的学籍证明,就可以在当地报考。

  第二,督促教育部尽快研究制订统一高考方案,在近年内实现全国统一高考;一旦实行统一高考,随迁子女高考问题将自动消失。

  第三,要求教育部研究制订平等招生方案,促使部属高校不断降低本省市考生的录取指标比例,最终完全取消大学招生的地域歧视,实行公正平等的大学招生与考试制度。

  建议书称,高考户籍限制带来的严重社会问题,产生了高达数千万留守儿童,严重影响了众多孩子的发展前途,引发犯罪率上升等社会不稳定因素。

  30多年前,我国恢复高考的时候,全国一张卷,考生在哪里考都一样,考试的内容是相同的。2002年,我国高考开始实施分省命题,考卷不统一,甚至教学内容也不一致。与此同时,高考分数的不一致导致了高考移民问题,产生了高考的地域歧视和地方保护主义。

  联名写建议书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千帆曾说,在随迁子女的高考问题上有双重的不公正,这些(在京的)非京籍家长面临着两难的选择,或者让子女回老家,父母与孩子骨肉分离,子女到老家接受高考的地域歧视;或者让子女在北京接受高中教育,但要回老家高考,由于高考分省命题,孩子面临教育的不适应,还要加上高考的地域歧视。这些家庭在北京已生活多年,他们的子女与北京的孩子一起上学,却不能与北京的孩子一起参加高考。

  建议书引用了北京大学“促进高等教育平等权项目”的研究成果,该研究充分表明,“分省命题”不仅没有带来“素质教育”、“地方多元化”等当初承诺的好处,反而使全国失去了衡量各地考生的统一标准,使京沪等高等教育资源集中的发达省市对外省市考生堂而皇之地实行严重的招生地域歧视,并直接导致了随迁子女的高考问题。

  如果实行全国统一考试,随迁子女的高考本来根本不是问题。事实证明,“分省命题”是教育改革倒退的典型,现在已经到了必须废除的时候。一旦废除“分省命题”、恢复统一高考,随迁子女的高考问题自然也就迎刃而解。

  建议书还认为,高考户籍限制违反《教育法》等法律。《教育法》第9条明确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第36条规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如果公民仅因为户籍差异而在教育机会等方面受到不平等待遇,那么就构成了法律所不允许的地域歧视。

  有人担忧取消高考户籍限制会加剧高考移民,导致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人口过快膨胀。建议书称,“这种担忧是目前取消高考户籍限制的最大障碍。然而,这种担忧也是多余的”,“事实上,高考移民在根本上是京、沪等教育发达省市实行招生地域歧视的结果;即便不放开高考户籍限制,也存在通过各种渠道的大量变相高考移民”。

  建议书呼吁,必须立即废除高考户籍限制。与此同时,教育部门应抓紧时间研究取消“分省命题”、恢复统一高考的方式与可行性,争取在近年内从根本上解决随迁子女高考问题。当然,要从根本上解决“高考移民”,还必须废除大学招生的地域指标体系,在原则上按统一标准平等录取不同地区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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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地高考民间方案:在京沪高考须有连续4年学籍

  10月29日,一些随迁子女家长在北京提出了一个“随迁子女输入地高考方案”。这个“异地高考民间方案”由随迁子女家长多次研讨、反复论证后起草完成。方案公布的措施是,不再把户籍作为高考报名的限制条件,高考报名资格依据学籍和父母经常居住地的标准认定,其具体规定有:

  (一)随父母在经常居住地上学,至高中毕业有3年以上连续学籍的,高中毕业即可在经常居住地参加高考和录取;

  (二)北京、上海两地,随父母在经常居住地上学,至高中毕业有连续4年以上学籍的,高中毕业即可在经常居住地参加高考和录取;

  (三)父母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在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连续工作和生活一年以上,根据自愿原则认定为经常居住地。工作和生活的证明包括:工作和收入证明(劳动合同、单位出具证明、工资发放依据、纳税证明、社保证明等之一),租房合同(或房产证)、水电费收据等;

  (四)作为以上建议的补充建议,应尽快实现本城市区域内部的中、高等教育资源均衡。努力实现城市内部公办学校的硬件设施、师资力量相对均衡,居民子女能够就近上学,杜绝“择校”现象。同时,严格控制学籍的有效性,彻底消除高考移民的投机行为。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辉肯定了这个方案。他说,“随迁子女在就读地高考是民生大事,要尽力推进,依据学籍连续性取得考试资格,是可行的路径”。北京市京鼎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星水说,“我强烈支持并声援教育公平,公民联合行动,‘随迁子女输入地高考方案’属于正当诉求”。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法学博士曲相霏称,“可以考虑在一定时期内设置一定限制条件,逐步放开户籍限制,城市新移民子女在经常居住地上学和参加高考的时间可以具体为3年,逐步放开可以分步骤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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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关注:寻求实现教育公平路径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熊文钊表示,他并不建议使用“取消高考户籍”这样的说法。他认为,应当是在寻求教育公平的前提下,实现以学籍作为指标接纳随迁子女参加高考。而异地高考的实现,要依赖于实行全国统一高考,消除“高考移民”。只有实行全国统一高考,才能使教育主管部门在公共政策的选择上有可行性。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副主任梁文永称,随迁子女进入输入地参加高考和录取之后,由于录取率的限制,可能会占用输入地的高考录取指标,会造成“用新的不平等代替旧的不平等”。

  北京新启蒙公民参与立法研究所主任熊伟建议,要推进教育公平,一是高考录取名额要按照人数和地区发展来等比例分配,二是应尽快制订高校招生考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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