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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老师体罚孩子 小心被警告

日期:2011-8-5 10:30 阅读:

  如果幼儿园老师体罚孩子,该如何处分?如果民办学校发布的招生信息是假的,会咋处理?省教育厅日前出台《陕西省教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就以上情况如何处罚有关学校和责任人作出了规定,目前正公开征求意见。 
 
  如果幼儿园老师体罚孩子,该如何处分?如果民办学校发布的招生信息是假的,会咋处理?省教育厅日前出台《陕西省教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就以上情况如何处罚有关学校和责任人作出了规定,目前正公开征求意见。

  《标准》拟规定,对于未经登记注册,擅自招收幼儿的幼儿园,将由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予以停止办园的处罚。对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威胁幼儿生命安全,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的幼儿园,由审批的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顿,逾期整顿不到位的,予以停止招生。对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幼儿园直接责任人,将由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处罚。

 
  《标准》拟规定,对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学校,擅自改变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以及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广告、骗取钱财的,将由审批的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程度,分别给予警告、责令停止招生、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标准》还对学生参加国家考试出现违规如何处罚作出了规定: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学生,如果存在虚报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或以其他欺诈手段取得考试资格,或在考试中夹带、传递、抄袭、换卷、代考等舞弊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将取消考生当次报名、录取以及学籍资格等。

  如果您对这些规定有何意见或建议,可以在8月17日之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向省教育厅提出,电子邮箱:87338647@163.com;写信到:西安市药王洞155号陕西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邮编:710003)。 《标准》全文请见省教育厅官网(www.snedu.gov.cn)公示公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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