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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部署开展民办教育改革发展成果遴选工作

日期:2011-5-26 14:57 阅读: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总结民办教育事业发展所取得的经验成果,发挥先进典型及其经验成果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民办教育科学发展,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将组织编写《创造民办教育新的辉煌--中国民办教育改革发展成果集》,成果集将由全国政协主管的国家级出版社--中国文史出版社出版。入编材料包括民办教育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成果,分配我省的名额分别为先进单位40个、先进个人39人和优秀成果38个。

    日前,省教育厅发出通知,对全省各市教育局,各民办高校、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推荐入编工作进行部署。通知指出,入编范围分别为获县(区)级以上表彰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幼儿园单位;获县(区)级以上表彰的民办教育工作者,包括创办人、董事长、校长等;获县(区)级以上表彰的民办教育研究成果,省教育厅组织“安徽省首届民办学校校长论坛”论文评选获奖作品优先推荐入编。

    通知要求,入编材料须经所在单位和上级民办教育主管部门或民办教育协会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入编材料,须客观总结入编单位或个人的经验、成绩及先进事迹。必须是原创成果, 引用须注明出处。不得抄袭他人成果,如有抄袭,一经查实取消入编资格,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责。入编成果应具有创新性和实效性,应具有应用推广的价值,对民办教育改革与发展产生积极作用,对解决民办教育实际问题提出有价值的意见、方法和经验,对提高民办教育质量具有较为重要的意义。未在报刊、杂志等公开刊物上发表。

    通知指出,编写出版《中国民办教育改革发展成果集》是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使用专项基金开展的一项公益活动,入编材料经专家评审后择优录用,入编单位、个人和成果无需交纳入编费用。对于比较突出的经验成果,推荐在《中国教育报》、《中国教师报》和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会报《学习周报》等刊物上发表。对于特别优秀和篇幅较大的成果,可推荐出版专著。各地各校上报的民办教育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经省教育厅组织遴选后,入编我省即将出版的《安徽民办教育风采》,同时将在筹建并开通的“安徽民办教育网”开辟专栏进行宣传。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总结民办教育事业发展所取得的经验成果,发挥先进典型及其经验成果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民办教育科学发展,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将组织编写《创造民办教育新的辉煌--中国民办教育改革发展成果集》,成果集将由全国政协主管的国家级出版社--中国文史出版社出版。入编材料包括民办教育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成果,分配我省的名额分别为先进单位40个、先进个人39人和优秀成果38个。

    日前,省教育厅发出通知,对全省各市教育局,各民办高校、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推荐入编工作进行部署。通知指出,入编范围分别为获县(区)级以上表彰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幼儿园单位;获县(区)级以上表彰的民办教育工作者,包括创办人、董事长、校长等;获县(区)级以上表彰的民办教育研究成果,省教育厅组织“安徽省首届民办学校校长论坛”论文评选获奖作品优先推荐入编。

    通知要求,入编材料须经所在单位和上级民办教育主管部门或民办教育协会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入编材料,须客观总结入编单位或个人的经验、成绩及先进事迹。必须是原创成果, 引用须注明出处。不得抄袭他人成果,如有抄袭,一经查实取消入编资格,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责。入编成果应具有创新性和实效性,应具有应用推广的价值,对民办教育改革与发展产生积极作用,对解决民办教育实际问题提出有价值的意见、方法和经验,对提高民办教育质量具有较为重要的意义。未在报刊、杂志等公开刊物上发表。

    通知指出,编写出版《中国民办教育改革发展成果集》是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使用专项基金开展的一项公益活动,入编材料经专家评审后择优录用,入编单位、个人和成果无需交纳入编费用。对于比较突出的经验成果,推荐在《中国教育报》、《中国教师报》和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会报《学习周报》等刊物上发表。对于特别优秀和篇幅较大的成果,可推荐出版专著。各地各校上报的民办教育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经省教育厅组织遴选后,入编我省即将出版的《安徽民办教育风采》,同时将在筹建并开通的“安徽民办教育网”开辟专栏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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