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文学》一向侧重文艺创作,很少登载说理文;我一向不会文艺创作,只写些说理文,以为《人民文学》不要说理文,所以对它一直无所贡献。近来《人民文学》却邀我写一点散文,并且鼓励我说“形式内容均不拘,你可以选你所熟悉而又感兴趣的题材写。”照这样看,《人民文学》不用说理文的想法是我的一种误解。这种误解或许不只我一个人有,因为确实很有一部分人是把实用文(包括说理文)和艺术文(包括诗歌、小说、剧本、描写性和抒情性的散文之类公认的文学类型)看作对立的。这是一种比较狭窄的看法。文学的媒介是语言,而语言是社会交际的工具。要达到社会交际的目的,运用语言的人第一要有话说(内容),其次要把话说得好,叫人不但听得懂,而且听得顺耳(形式),这两点是实用文和艺术文都要达到的。如果要在一般的语言运用和文艺创作之间划出一条绝对互不相犯的界限,那是很难的。如果以为只有在文学创作里运用语言才要求艺术性,那就只会鼓励人对一般语言的运用不要求艺术性,结果就会既不利于语言的发展,也不利于文学的发展。实用性与和艺术性不是互相排斥而是相辅相成的。实用性的文章也要求能产生美感,正如一座房子不但要能住人而且要样式美观一样.有些人把文学局限在诗歌、小说、剧本之类公认类型的框子里,那未免把文学看得过于狭窄了。打开《昭明文选》《古文辞类纂》《经史百家杂钞》之类文学选本一看,就可以看出很大一部分归在文学之列的文章都是些写得好的实用性的文章;在西方,柏拉图的对话集,德谟斯特尼斯的演说,普鲁塔克的英雄传,蒙田和培根的论文集以及许多其他类似的作品都经常列在文学文库里,较著名的文学史也都讨论到历史、传记、书信、报告、批评、政论以至于哲学科学论文之类论著。从此可见,悠久而广泛的传统是不把文学局限在几种类型的框子里的。我认为这个传统是值得继承的,因为它可以使文学更深入现实生活和人民大众,更快地推动语言和一般文化的发展。 现在单谈说理文。“摆事实,讲道理”已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愈来愈广泛,愈重要的社会活动。开会讨论要说理,做报告要说理,写社论要说理,写教科书要说理,发动群众要说理,对敌斗争要说理……总之,凡是需要开动脑筋的地方,凡是需要辩护自己,说服旁人的地方,没有不需要说理的。近几年来我们对于诗歌、小说、剧本的写作提出了很多问题,进行过热烈的讨论,至于说理文怎样写,就很少有人过问,尽管这个问题曾经由毛主席在《改造我们的学习》《反对党八股》等一系列论著里三番五次地郑重地提出,并且作过一些原则性的指示。文学界对这问题谈的少,是否说明说理文容易写,有理自然说得出,根本没有什么问题呢?就我个人的经验来说,我写过四十多年的说理文,也费过一些摸索,尝过一些甘苦,至今还不能写出一篇称心如意的文字,所以我可以说,写说理文对于我并不是一件易事。 写说理文究竟难在哪里?在推理还是在行文?问题的这种提法本身就有问题。它假定了理在文先,第一道手续是把理想清楚,第二道手续才用语言把理表达出来。这种相当流行的看法是对的,但也不完全对。说它对,因为语言总是跟着思想走,思想明确,语言也就会明确,思想混乱,语言也就会混乱。如果不先把意思想好而就下笔写,那就准写不好。所以学写说理文,首先要学会思考,而这要深入生活,掌握事实,再加上对分析和综合的思想方法的长期辛苦训练。谈到究竟,难还是难在这方面。 为什么说两道手续的看法又不完全对呢?因为语言和思想毕竟是不能割裂开来的,在运用思想时就要运用语言,在运用语言时也就要运用思想。语言和思想都不是静止的,而是不断在生发的,在生发时语言和思想在密切联系中互相推动着。据我个人的经验,把全篇文章先打好腹稿而后把它原封不动地誊写出来,那是极稀有的事。在多数场合,我并不打什么腹稿,只是对要说的道理先有些零星片断的想法,也许经过了一番组织,有一个大致不差的粗轮廓,一切都有待进一步的发展。这里有一个很重要的关键,就是对所要说的道理总要有一些感情,如果对它毫无情感,勉强敷衍公事地把它写下去,结果就只会是一篇干巴巴的应酬文字,索然无味。如果对它有深厚的情感,就会兴会淋漓,全神贯注,思致风发,新的意思就会源源不断地涌现出来。这是写作的一种乐境,往往也是写作的一个难关。意思既然来得多了,问题也就复杂化了。新的意思和原来的意思不免发生矛盾,这个意思和那个意思也许接不上头,原来自以为明确的东西也许毕竟还是紊乱的模糊的乃至于错误的。有许多话要说,究竟从何说起?哪个应先说,哪个应后说?哪个应割爱,哪个应作为重点?主从的关系如何安排?这时候面前就像出现一团乱丝,“剪不断,理还乱”,思路好像走入一条死胡同,陡然遭到堵塞,左也不是,右也不是,不免心烦意乱。这就是难产的痛苦,也是一个考验的时刻。有两种情况要避免。一种是松懈下去,蒙混过关,结果就只会是失败,理不通文也就不通。另一种是就在心烦意乱的时候勉强继续绞脑汁,往往是越绞越乱,越想越烦。这时候最好是暂时把它放下,让头脑冷静下去,得了足够的休息,等精力再旺时再把它提起来,进行一番冷静的分析,做到“表里精粗无不到”,自然就会“一旦豁然贯通”,令人感到“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乐趣。在这种情况写出的文章总会是意到笔随,文从字顺,内容与形式都是一气呵成的。 所以在说理文的写作中,思想和语言总是要维持辩证的关系:不想就不能写,不写也就很难想得明确周全。多年来我养成一种习惯,读一部理论性的书,要等到用自己的语言把书中要义复述一遍之后,才能对这部书有较好的掌握;想一个问题,也要等到用文字把所想的东西凝定下来之后,才能对这个问题想得比较透。我发现不但思想训练是写说理文的必有的准备,而写说理文也是整理思想和训练思想的一个很好的途径。因此,我认为理先于文或意在笔先的提法还是片面的。 说理要透,透在于话说得中肯,轻重层次摆得妥当,并不在话说得多。有时我把一万字的原稿压缩到五六千字,发现文字被压缩了,意思反而较醒豁。从此我看出简洁是文章的一个极可珍视的优点。简洁不仅表现于遣词造句,更重要的是表现于命意,一个意思已经包含在另一个意思了,或是主要的意思已经说出了,被包含的或次要的意思,就不必说。文章要有剪裁,剪裁就要割爱,而割爱对一般写作者来说仿佛是一件痛苦的事,所以任何人作报告都非一气讲上三五个钟头不可,写一篇要在报纸上发表的陈述意见的文章也动辄要写上一两万字。这种文风造成了难以估计的物质的精力的和时间的浪费,是必须改革的。我也认识到这点,但是自己提笔写文时总不免仍然呶呶不休,一写就是一两万字。就我来说,原因在于思想上的懒惰,往往是接受到一个写文章的任务,稍加思考,就奋笔直书,把所想到的都倾泻出去,倾泻完了,就算万事大吉,不肯(有时也是没有足够的时间)去进行一番重新整理、剪裁和压缩的工夫。而这种工夫对于写好文章却是绝对必要的。 我很少从事文艺创作,但是也很爱读文艺作品。就我从阅读中所体会到的来说,说理文的写作和文艺创作在道理上也有很多相通之处,有时我甚至想到理论文也还是可以提高到文艺创作的地位。我知道反对者会抬出情与理的分别以及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的分别来。这些分别都是存在的,但也都不是绝对的。我不相信文艺创作丝毫不须讲理,不用抽象思维;我很相信说理文如果要写好,也还是要动一点情感,要用一点形象思维。如对准确、鲜明和生动的要求也适用于说理文。修辞学家们说,在各种文章风格之中,有所谓“零度风格”(Zero Style),就是纯然客观,不动情感,不动声色,不表现说话人,仿佛也不理睬听众的那么一种风格。据说这种风格宜于用在说理文里。我认为这种论调对于说理文不但是一种歪曲,而且简直是一种侮辱。说理文的目的在于说服,如果能做到感动,那就会更有效地达到说服的效果。作者自己如果没有感动,就绝对不能使读者感动。 文章如说话,说话须在说的人和听的人之间建立一种社会关系。话必须是由具有一定身份的人说的,说给具有一定身份的人听的。话的内容和形式都要适合这两种人的身份,而且要针对着说服的目的。这个事实就说明说话或作文都免不掉两种情感上的联系,首先是说话人对所说的话不能毫无感情,其次是说话人对听众不能没有某种情感上的联系,爱或是恨。这些情感色彩都必然要在声调口吻上流露出来。这样的话才有意义,才能产生它所期待的效果。如果坚持所谓“零度风格”,说话的人装着对自己所说的话毫无情感,把自己隐藏在幕后,也不理睬听众是谁,不偏不倚,不疼不痒地背诵一些冷冰冰的条条儿,玩弄一些抽象概念,或是罗列一些干巴巴的事实,没有一丝丝人情味,这只能是掠过空中的一种不明来历去向的声响,所谓“耳边风”,怎能叫人发生兴趣,感动人,说服人呢? 最近我到广州、湛江、海南岛、桂林等地参观了一个月,沿途听到很多的大大小小的报告,其中也偶有用“零度风格”的,事实虽然摆得很多,印象却不深刻。但是多数是做得很亲切很生动的,其中最突出的是海口市萧书记所做的一篇。当天我们坐了一天的汽车和飞机,到夜都已经有些疲倦,萧书记从七点钟一直向我们谈到十一点过,却没有一个人觉得困或是嫌他话长。他说话的时候眉飞色舞,用的语言是家常亲切的,把海南岛的远景描写得很形象化,叫我们都不由自主地精神振奋起来。他真正做到了“引人入胜”。他的秘诀在于和听众建立了亲密的情感上的联系,对所谈的事也真正有体会,在情感。 从此我看出说理文的两条道路,一条是所谓“零度风格”的路,例子容易找,用不着我来举;另一条是有立场、有对象、有情感、有形象,既准确而又鲜明生动的路,这是马克思的《神圣家族》、恩格斯的《反杜林论》、列宁的《唯物主义与经验批判主义》以及我们比较熟悉的毛泽东评白皮书的几篇文章,这一系列说理文范例所走的路。 Tags:谈说,理文,课文 |
21世纪教育网,面向全国的中小学学教师、家长交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