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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陕西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日期:2014-10-10 09:16 阅读: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 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 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3〕222号)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陕教规范〔2014〕 13号)文件精神,我省自2014年下半年起进入国家中小学(含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缴纳保险)在陕西省的申请人。

   (二)陕西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应为四年级及以上)和在读研究生。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我省普通中职学校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可报名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不含成人和技工学校)。

   (二)报考中等学校(含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本人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试方式

    我省201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笔试采取纸笔考试方式。

    四、考试科目及日程安排


课件预览
 

    五、报名程序

    报名分为考生网上信息输入、现场确认及缴费三个阶段。

   (一)网上信息输入。

    考生应在2014年9月20日08:00至9月24日18:00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点击“网上报名”陕西入口,按照提示和要求注册、报名,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照 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为佳(建议 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成绩报告单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得进行现场 确认)。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4年9月22日至25日。

    现场确认点由各市(区)根据实际自行确定,并发布信息。

    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需携带报名规定的相关材料到各市(区)现场确认点办理资格审核、信息确认及缴费事宜。

    各类报考人员提交材料如下:

    1.陕西户籍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人事关系在陕西的外地户籍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在陕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陕西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三年级及以上考生(五年制高职为四、五年级在校生)和在读研究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就读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学生证原件。

    考生在确认 时,须在现场打印的《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名。审核时如发现信息有误,考生须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更改,重新到确认点进行确认、审核。考生报名审核信息一 经提交,各项信息将不能更改,其身份证、毕业证(在校生为学籍证明)及人事关系证明的复印件由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留存。

   (三)缴费。

    2014年下半年笔试报名考试费暂按每人每科70元收取。考生在报名现场确认点缴纳。

    考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确认,也不得跨区确认。未经现场确认及未缴费的人员,本次报名无效。

    六、有关事项

   (一)准考证获取。准考证格式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规定。考生可在考前一周(具体时间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安排)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提示的时间、地点持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10日内向当地考试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考试信息发布。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级考试的相关信息公告指定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陕西省教育厅(http://www.snedu.gov.cn/)和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sneac.com)官方网站发布。

   (四)特别提示:

    1.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考生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为报名和现场确认,如有违反而造成考生个人信息有误或泄露,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3.本次考试按照教育部《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执行(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直接下载),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

                                                 陕西省教育厅

                                                 2014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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