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县(区)招生办(考试管理中心): 近日有媒体报道越来越多县城领导将子女送往贫困县(区)高中就读,出现“官二代”争抢贫困地区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名额现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根据这一情况,教育部要求各省对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再进行一次核查。现就我省核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市、县(区)对2014年专项计划已录取的考生资格再次进行认真核查,核查内容按照《2014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陕招办〔2014〕10号)执行,核查结果于10月16日前由各有关市级招办汇总,书面报送省招办普招处。对通过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计划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的,省招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核对已录取专项计划考生信息,可与省招办信息处联系。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0月13日Tags: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关于,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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