剃光头发微 何满子 余生也晚,关于头发的惊心动魄的故事,大都来自耳闻。什么清朝初年勒令汉人把发髻剃成辫子,否则“留发不留头”呀,什么清末的留学生在外国剪去了辫子,回国后要装一根假辫子才能平安无事呀,等等,都未尝眼见。所以读到鲁迅的小说《头发的故事》,除了恍若有悟的吃惊以外,实在很难有切肤之痛的感受。并且,知道在旧社会,与头发关系最密切的理发工人,是颇受社会贱视的,连家谱都不许上,也就是开除其宗籍,还很为他们不平。更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年轻时在进步的历史书籍里,读到大平天国起义是如何如何正义,但真正佩服太平天国的英雄,却是看到了一副据说是翼王石达开的对联以后。对联曰: 磨砺以须,问天下头颅几许; 及锋而试,看老夫手段如何? 联语的对仗既工稳,造意又豪迈,用之于理发师,更是想像诡奇,出于意表,妙不可言。一面惊叹这位太平天国将领的不羁之才,一面也想到这位王爷对理发师的感情,不但没有像旧社会上层人物那样卑视,而且还将自己睥睨人世的豪情寄托在他们的职业风姿上,真是物与民胞,平等亲切极了。 不料,3月2日读到《人民日报》一封读者来信,却使我大大不舒服了一阵,那封来信正是关系到理发工人的。说是济南市一家理发店的理发工人,拒绝给一个“乡下佬”剃平头,认为乡下佬 只配剃光头。当“乡下佬”碰了壁跑掉以后,一对男女理发师还说:“乡下佬还想理平头,没门!”“也不瞧瞧自己那模样!”…… “乡下佬”是不是只配剃光头,以及什么模样的人才配剃平头,这问题是够深奥的,我答不上来。既答不上,也只好避开,置之勿论。我只记得古代有一种刑法,叫“髡”,那办法就是把古圣人所说的“身体发肤,受诸父母,不敢毁伤”的诸种东西之一的头发给去掉;而且似乎是和罚做苦役结合起来的,那就是“髡钳为城旦舂”。但那是秦制,沿用了千把年,至少到隋唐以后就废止了。现在许多国家的罪犯也剃光头,但那并非是刑罚,恐怕多半出于习惯,或便于辨识之类;如果容许用胡适博士的考据方法,来一下“大胆假设”,还可能是由于旧社会监狱里卫生条件不好,怕犯人头发里生虱子,所以干脆让他们牛山濯濯也说不定;但要我“小心求证”却求不到。这很抱歉,胡适博士的考据方法只能学到一半。 时至今日,剃光头既不是在政治上或人格上有什么差池的象征,也肯定不会是因为“身体发肤,受诸父母,不敢毁伤”,才舍不得剃光。无非是保护头颅和美观上的讲究,这才有人不愿剃。那封读者来信中的“乡下佬”便正是为了怕剃光头太冷,才要求剃平头的。但从认为“乡下佬剃平头,没门”的理发师看来,似乎是“乡下佬”的“模样”不够格,所以才只配剃光头,倒是从美观这方面着眼的。当然,问题不在于什么标准,也不在于这位城里人的理发师为什么瞧不起“乡下佬”(那里面当然大有文章的),而在于为什么他可以任意决定谁该剃平头,谁只能剃光头,可以这样为所欲为? 原因简单之至:剃头刀在他手里。 这就是权。虽然仅仅是一把剃刀,但掌握在手里,就有那么一点剃头权,在这点权限里,谁撞在他手里,就得看他的嘴脸,听他的发落。你要剃平头,没门!权在他手里,“乡下佬”只好悻悻而去,乃至悻悻也不敢悻悻。幸亏他只有这么点儿小权,如果他掌握了用人的权,分配房子的权,乃至更大的权,那就不仅“乡下佬”,更多的人在更多的事上也只好“没门”了。 希望少有、乃至没有这种有点权就要耍的人。如果有权就想弄权,就想顺着自己的意思胡来,那么,至少要在“读者来信”栏里让他亮亮相,直到像剃光头那样地把他剃下去。这才叫做“试看剃头者,人亦剃其头”。 Tags:剃光头发微,课文,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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