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应届大学生入伍可享受学费补贴,退役后升学考研优先录取等优惠政策。 一、考研优先录取 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 1.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 2.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 3.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4.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二、国家补贴学费 从2009年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费补偿款首先用于偿还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三、服役期间优先提拔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享有优先权;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Tags:广州市,规定,高等教育,学历,士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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