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高校“综合评价、多元录取、因才施招、科学公平”的招生考试机制,西安交通大学2015年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 一、报名条件 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高中理科优秀毕业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考: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等竞赛的省级三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的考生; 3.高中阶段数学、物理或化学单科成绩特别优秀,单科平均排名在全年级前5%的考生(需提供该科目历次考试的成绩单及排名); 4.创新潜质突出者(需有论文、报告、专家评价等证明材料支撑)。 二、招生计划 我校录取自主招生人数不超过2015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考生须根据自己的学科特长选报我校相应学科的相关专业(学科特长对应的可报考专业详见附表1)。特别优秀者可获得进入工科试验班(钱学森实验班)资格。 三、网上报名及材料审查 2015年西安交通大学自主招生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1日~3月31日。报名者须在此期间内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于2015年4月3日前(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将以下纸质材料以EMS快递方式寄(送)至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字样)。 具体步骤如下: 1.网上报名: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报名,志愿填报学校选择“西安交通大学”,报名类型选择“普通自主”,严格按照操作提示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获奖证书等相关支撑材料的电子版。所有材料提交后不得修改。 2.提交纸质材料清单: (1)《西安交通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申请表》(注:该申请表须为网上报名成功后生成的带条形码的申请表,考生所在中学负责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并加盖学校公章); (2)高中阶段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论文、报告、专家评价等证明材料的原件。 3.材料审查: 学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按照《西安交通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材料审查办法(试行)》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并确定2015年我校考后自主招生考核名单(原则上不超过我校2015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0%),于4月底前向社会公示。 四、测试与招生录取 1.测试方式: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统一在西安交通大学参加测试,具体测试安排如下。 (1)测试时间:2015年6月13日~14日; (2)测试地点: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3)测试方式及内容: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笔试主要考查学生的数理思维,面试采用“小组比较型”面试法,主要考查考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能和综合素质。笔试与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4)测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录取办法:笔试和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考生,我校将根据测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入选西安交通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资格考生名单、优惠等级和入选专业,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并于2015年6月22日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 五、优惠政策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六、对于全国中学生学科竞赛获国奖者的优惠政策 全国中学生学科竞赛获国奖者材料审核通过后免笔试,我校将按面试成绩单独划线,择优录取。具体优惠政策如下:
七、政策说明与注意事项 1.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须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自主招生的统一安排填报高考志愿。考生高考成绩(包括单科成绩)应符合我校招生章程规定,政审和体检合格; 2. 本简章中的优惠政策中的优惠分值仅针对高考总分为750分的省(市、区)。对于总分不等于750分的省(市、区),优惠政策中的优惠分值将按比例折算; 3. 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科第一批次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提档比例测算生成; 4. 当地一本线是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5. 考生获得的优惠等级以我校招生网上公布的结果为准; 6. 高考专业志愿须与阳光平台公示专业全部一致,不一致时以阳光平台公示专业为准; 7. 自主招生优惠政策不适用于提前批次。 八、监督机制 1.学校纪检部门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做到机会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2.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专业及优惠分值报请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 3.各中学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荐,学生本着“诚信”的原则申请,确保材料内容属实。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者的自主招生资格,暂停该生所在中学的推荐资格。 九、若教育部政策有变化,以教育部出台的最新政策为准。 十、本办法由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通信地址: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710049) 咨询电话:029-82668320;传真:029-82668322;Email:xjtuzs@mail.xjtu.edu.cn 监督举报电话与邮箱:029-82664464,jwb@mail.xjtu.edu.cn 附表1 自主招生学科特长对应的可报考专业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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