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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班级图书角管理的有关说明与规定

日期:2005-10-19 11:29 阅读:

关于班级图书角管理的有关说明与规定

 

为丰富班级同学的业余生活,开阔视野,增长见闻,也为了更好的规范管理班级图书角,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经班主任提议,班级全体同学讨论,现就班级图书角管理作如下说明与规定:

一、班级图书角的开放时间:

1.平时:每天下午430——530

2.小周六下午、返校日:下午130——400

二、图书角管理员的产生与工作:

1.管理员的产生:根据“自愿原则、民主推荐”的原则产生。管理员需事先在组织委员处报名登记,由班委会讨论提名,由班级全体同学表决通过(通过率不得低于班级总人数的2/3)。

2.管理员的任期:每届管理员的任期为一个月,自投票通过日起开始工作,并由班主任颁发聘任证书。任期满后,根据其意愿及工作表现,由班委会讨论决定是否续聘。

3.管理员的权利:管理员地位上等同于班委会干部,但是只接受班主任和团支书的领导和指导。管理员负责做好图书借还登记工作、新书的入库登记工作,并注意及时收集整理图书角所有的图书。

4.管理员的义务:管理员必须无条件接受班级全体同学的监督,工作认真负责,不得徇私。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管理员资格,并在班级处以书面检讨处分,一个月内不得再竞选管理员。

三、图书借阅需知:

1.图书只向班级全体同学开放,由班级同学凭借有效借书证在规定时间内借还书籍。

2.借书同学必须在当日下午520——530(小周六、返校日为下午350——400)归还图书。逾期一天处罚金1元,并在班务会上予以通报批评处分;逾期两天,处罚金3元;逾期三天者,处罚金5元,由管理员强制收回图书,并暂停其借书资格一个月,班务会上予以通报批评处分。

3.借书同学每次限借图书一本,不得多借、代借、转借,违者处罚金1/次;三次以上者,暂停其借书资格一个月。

4.借书同学不得撕毁、损坏图书,如有违反,根据图书损坏程度,处罚金13/次,并暂停其借书资格一周。

5.借书同学不得随意将图书外借,不得随意将图书带出教室,如有违反,处罚金1/次,三次以上者,暂停其借书资格一周。

6.因保管不善,将图书丢失,按图书原价得70%赔偿。

四、图书角藏书的丰富:

1.每大周学生返校每名同学捐款1元,用购买新图书,以补充图书角藏书量。(当某同学捐款达新购买的某本书价格的70%时,该同学有权拥有那本图书。)

2.因某同学寝室、班级、责任区值日不认真,寝室就寝不守纪等因素,对班级积分造成影响的,每被扣一分,捐0.5元(如:某同学因吃方便面被扣5分,则其需要为图书角捐款5分×0.5/=2.5元。),用以购买图书捐赠班级图书角。

3.重大违纪同学,需捐款4元,用以购买图书捐赠班级图书角(也可捐赠图书)。

4.欢迎社会各界对班级图书角的支持,接受他们的捐赠。

5.同学主动捐赠图书的,可以免捐两次每大周的捐款义务。

以上说明和规定,经过班级全体同学讨论通过。制定此说明和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让我们同学更多更好的读好书,有效的拓宽知识面,提高阅读能力,也为了增强班级同学的道德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

图书角是班级全体同学的,需要我们人人参与建设。为了使我们班级更加优秀更加富有竞争力,请我们同学自觉遵守以上说明与规定。

 

初二(7)班班委会

OO五年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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