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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高考”要的是新思路与教育资源分配公平

日期:2011-8-8 11:08 阅读:

         教育部在7月15日就《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下称《刚要》)发布一年来的贯彻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针对随迁子女在居住地参加高考的问题,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袁振国表示,“虽然各个省份情况不同,但原则上,我们将坚持‘有条件的准入、无条件的高考’这样的方向。”随迁子女只要满足一定条件就有权利在居住地参加高考,所有城市都将实现。但他也坦承,这项工作目前没有时间表。

  对此,上海交通大学教授、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接受本报专访时认为,这样的改革思路是不可行的,只会钻进牛角尖。“异地高考”要的不是时间表,而是新思路,以及打破利益阻碍的决心。而天津财经大学财政系首席教授李炜光从公共产品的区域分配不公与中央与地方财政对高校的影响的角度分析,认为应该比异地高考更重要的是教育资源分配公平问题,解决了这个才是解决异地高考的治本之策。

  《南方都市报》:为什么要实行异地高考?它对教育公平有何意义?

  熊丙奇:实际上在《纲要》里面已经谈到,我们未来十年教育发展,一各方面的工作是提高教育质量,第二个重要任务就是促进教育公平。而异地高考其实就是目前教育公平非常重要的内容。因为教育公平包括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那么这个异地高考就涉及到学生接受完初高级教育之后升入高等教育这个过程能不能得到机会公平。

  当然,高考的公平,涉及的范围非常广,异地高考只是其中的一部分。由于异地高考牵涉的问题、涉及的层面复杂,因此,解决了异地高考这个问题,可能就对教育公平的整体的推进有很大的作用,而且它对我们国家整体的除了教育公平之外的积极意义,还对整个社会有巨大的意义,诸如促进合理的人才流动,解决留守儿童问题、促进各地教育资源与质量的均衡化等,都是会有作用的。

  《南方都市报》:从教育部现在的说法看来,他们还是更多地希望地方要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制订相应政策。但这种思路本身是不是矛盾的呢?因为异地高考本身就是不同省份之前的问题。

  熊丙奇:客观而言,推进“异地高考”,对于地方政府,就是一个“烫山芋”———不推进,不符合促进教育公平的要求,推进,本地户籍人口必然反对。所以,有关地方政府在回应“异地高考”时,都称这是“全国性制度”,意思非常明显,需要国家出方案。

  地方政府的回应,虽然有回避矛盾的意味,但道理上并没有错。从“异地高考”所涉利益调整分析,由地方试点,并不妥当,因为无论是各地录取计划调拨,还是考试组织,地方政府的协调能力有限。但是,这个问题“上交”到教育部,能得到顺利解决吗?国家想交给地方试点,但地方不愿接手。改革就这样被耗着。《南方都市报》:那异地高考的突破口在哪里呢,有何具体的思路可供解决?

  熊丙奇:解决“异地高考”问题,大致有三种思路。第一种是“异地借考”思路。第二种是放宽高考报名资格条件的思路,即通过将“户籍+学籍”高考报名条件,调整为“居住证+学籍”或者“多年纳税证明+学籍”来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异地高考问题。

  第三种是高考改革思路,探索建立“统一测试+高校自主招生”的考试招生体系,所有学生可不分户籍选择参加自主招生统一测试,学校结合统一测试成绩、考生中学成绩、考生所在地区教育因素综合评价,进行录取。另外,对于高职高专院校,实行“申请入学、注册入学”的方式,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都可自主申请。

  我推崇的是第三种思路。我们现在的高职高专已经实行申请入学、注册入学了,这个就是一个突破口。当然,可能有人会觉得这是比较低层次的学校,那我们从第二层面来讲,从现在进行自主招生改革的学校开始。这些施行自主招生改革的985或211等重点院校,又在进行全国联考即“华约”、“北约”、“同盟”,他们分别的考试,所面向的学生就是不分地域的,都是一张试卷。既然如此,如果我们能够在此基础上推进自主招生改革,就很好地解决了异地高考的问题了,也打破了目前高考与户籍绑定的机制。

  所以说,如果真的能够从这两个方面继续推进,一方面解决了高职高专的生源问题;另一方面也有效地解决了大家现在关注的名校自主招生存在的新的不公平问题,而且也在逐渐地推进了异地高考的问题了,远比我们现有框架之下的诸如借读、借考等各种解决办法好多了。

  《南方都市报》:那这个从目前来说是较为理想的思路,为什么没有被推行起来,改革还一直停留在原有框架里呢?

  熊丙奇:这个牵扯到行政部门不放权的问题。现在的招生还是自主招生和集中录取合并的形势,在这样的模式下,相关部门拥有的权力并没有减少,所以现行的改革不是真正意义的自主招生改革。如果说部门真正是愿意放权,推动这样的改革,难度并不大,就包括在国家的《纲要》里对高考的改革说得非常清楚———实现考试和招生相对分离,政府宏观管理,专业机构组织考试,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但是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很多概念老是被偷换,高校本来要有的自主权被一定程度上架空了,学校并没有太多的自主权。这样就表明,从实际上有关部门还是不愿意把权力放出去。

  《南方都市报》:那高职高专这个突破口是不是也存在问题呢?毕竟这些学校都是属于地方的,放开的话,那必然会涉及到抢夺资源的问题。

  熊丙奇:随着高职高专逐渐被重视起来,教育资源丰富了,但同时却生源受到严重的下降,它们已经顾不得为各个地方培养人才了,已经很愿意实行申请入学、注册入学了,已经打破了户籍的限制了。从办学的角度上看,它的意图其实已经很明确了,最要紧的是解决学校生源问题。从办学定位来讲,如果说接受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乃至进城务工人员的申请,也是为当地的经济发展服务,如果说进城务工人员有暂住证、工作证,我们就可以接受他的申请。实际上现在政府已经不会觉得外地务工人员在本地学习是占用本地教育资源,因为人们很少会大老远来一个地方,为了上一个高职高专,他们大多数都会是留在当地工作的人群。于是,这其实就可以理解是在为提高本地的劳动力素质与技能做贡献了,所以,他们的资源并不是为外地的学生或者人员占用了,而最终还是汇报给了当地,因此这也就促进了当地人才资源的整体提升。

  《南方都市报》:那就目前看来,政府并没有透露出放权的意图,因此问题就如同打上了死结一般了。面对这个情况,如何破解?

 

熊丙奇:这是整个教育改革的困境,就像现在的南科大困境一样。我们国家高等教育制度改革、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中高考制度改革,这些改革的核心或关键就是政府放权,不放权改革是步履维艰的。

  当然依靠现在的改革模式想让政府放权是很难的,因为现在的改革模式是行政主导的。所以我们建议教育改革应该让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来主导,这样就会有法律的约束。我们也可以学校教师、家长与学生以及公众参与教改,这需要我们受教育者和教育者自身来维护权益。很多权益不是别人给你的,而是你争取来的。目前很多进城务工者或者异地工作者都在为自己的子女拥有平等教育的权利不断地奋斗。我觉得这就是在参与呼吁改革的力量。当然在这样人如此辛苦而且疾呼之下,依然不见动静是社会的悲哀。但是政府部门不推动我们能做的就是大家来积极参与,公开博弈,最后才可能得到一个解决的方案。现在很多部门也已经表态要推动异地高考,但如果政府不放权难度很大。权力与改革相结合我们的改变才可能实现。

  《南方都市报》:异地高考及其难以推行的背后,应该是中国教育资源的失衡与公共产品的区域分配不公现状,就目前看来,这种格局的现状是怎样?

  李炜光:这么多年我国教育资源的配置让人产生越来越不公平的感觉,从东部到西部,从城市到农村,我们的教育资源一直都是存在着不公平的因素。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公指的是国家分配不公,国家在教育上的财政支持有着很大的不公,特别是东西部的不公,农村与城市的不公,还有政策上的不公,我国高考录取是分省、高考还有加分等。再就是各个高校存在着严重的地方保护色彩,本省的招收条件明显地低于招收外省的学生,高考移民也是由于这一而产生的。因此也促成了异地高考的必要性。

  就我看到而言,很多河北、山西、河南的高考移民在北京、天津等地参加高考,实际上真正的问题我觉得是录取分数的差别以及教育资源的分配差异所造成的。因为那些地区好的教育资源比例很少,相应的录取分数就是上去,所以大家都不愿意吃地域因素的亏。

  我们也会发现一些教育资源丰富的地区,不见得学生的分数就很高,生源就很好,但是他们最终却比一些教育匮乏地区的考生有一个更好的教育归宿。这实际上就是促使高考移民热潮的根因。这就要让我们审视教育管理者们是如何解决问题的?似乎看来目前就是置之不理的态度,任凭高考移民,教育资源分配不公恶化,却迟迟没有一个好的解决态度与方案。这实际上也是我们教育资源分配在倒退的表现。

  《南方都市报》:突破这一分配不公要从哪里入手?

  李炜光:从我国的东西南北差异来看,经济的发展的不均衡就已经决定了教育发展也是会有落差的。从中央的财政转移来看,它把大量的钱给了他获批的985、211这类学校,这样的分配方法本来是想精英化专项培养,却不知不觉中把教育资源不均的鸿沟愈搞愈大。实际上这种985、211的说法本身就体现了很多教育的不均衡。那么那些没有纳入其中的学校由于经费问题,无法改善与发展,所以致使差距只会愈来愈大。就如同我们在体育上面就是个别几项突出,但是整体很薄弱,和世界一流的体育强国有很大的差距。同时我们的教育在这种模式下也是办不出世界一流的学校来的。《南方都市报》: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分配与这一问题的关系。

  李炜光:始于上世纪末的部属高校的“省部共建”,让校方和地方政府的关系变得非常微妙。按照教育部有关部属院校拨款的政策:“211”学校一般一年有几千万元,而“985”学校则有几亿。但也要求地方配套,比例一般是1:1,教育部投入多少钱,省里也应该相应投入多少。于是,地方政府掌握的砝码包括,资金、新校区建设的审批,以及高校周边环境的治理;而校方则可以调整对当地生源的招生比例。

  除非利益上发生极大冲突,在平时,双方的关系更多是一种相互依赖和相互制约。部属院校有求于地方政府———不仅是资金,学校的发展也离不开地方政府的支持。对本地生源的招生数量,则是校方制约或者示好地方政府的砝码。部属高校则以提高当地录取比例的方式,对地方政府的付出给予回报。回报的具体内容,大都在高校、教育部和地方政府签订的共建协议中明确规定。而且在“省部共建”的同时大学盲目地扩建扩招,各地不管是部属的还是地方的高校,债务都很重,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高校贷款总额已超过2000亿元,扩招扩建热使得多数高校都在负债运行,就更加强了对地方政府的依赖性了。

  《南方都市报》:那么从教育财政支出方面可以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呢?

  李炜光:我觉得教育资源的分配的问题,必须秉承一个民主的态度,不光从大城市来抽样调查民众受教育的状况,还要涉及到一些中小城市乃至县区市。我们要从各种不同的群体来综合考虑,让大家都有发表意见的权利。同时这种声音也要及时地反映到我们的人大会议的议程上。只有有关部门听到了这种不同的声音,那么相关的预算才可能考虑到那些需要真正资源的地方。从高考移民的家长本身来讲,他们也是花费了巨大的代价,假使我们的教育资源非常完善和平等,家长也不需要投入这大的金钱来想法设法走独木桥。而相反,应该花大价钱的正式我们的有关部门,他们应该对教育资源分配不公这一现状做出积极的调整。加大政府的引导,实现教育资源公平这才是治理问题的治本之策,同时也是最终目的,而不是想法设法地去怎样通过大批量的异地高考来解决短时间的现状。同时我想说,中国教育财政资源的分配缺少一个法治的约束也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我们必须加快民主化的建设,让社会大众都能积极地参与到涉及我们自身的教育问题上来。其实技术不是难题,难题是教育体制的漏洞以及长年难以革新的陈旧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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