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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师附小 四《1》班 王浩宇
今天我读了《三毛流浪记》这本书,让我发出很多的感叹。
这使我想起我们现在有吃有穿,丰衣足食,记得小时候有一天我想穿那件昨天刚买的新衣服,妈妈说:“还是穿别的吧!”我不听,硬要穿那件衣服去上幼儿园。中午放学,我想去外面的一家饭馆吃饭,妈妈说:“家里有饭,不出去吃了”。我不听,非要出去吃,还怪妈妈对我不好。妈妈没有办法,只能带我出去,我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和三毛比一比,我真是害羞啊。 在解放前的上海,三毛是旧上海的一名流浪儿童,他没有家,没有亲人,无家可归,衣食无着。吃贴广告用的浆糊,睡在垃圾车里,冬天就以破麻袋披在身上御寒。为了生存,他卖过报,拾过烟头,帮别人推黄包车,但总是受人欺侮,但他挣到的钱连吃顿饱饭都不够。只有与他命运相同的流浪儿关心他,给他温暖。
一天,他在路旁拾到一个钱夹,好心的三毛把它交还了失主,而失主反诬他是扒手,打了他一顿。流氓爷叔见三毛年少不懂事,便利用他做坏事。等三毛明白自己受了爷叔利用时,宁可饿肚子,也不再乾爷叔教他的坏事。
Tags:三毛流浪记,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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