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本报以《花了好几万,换来空喜一场》为题报道了部分学生家长与烟台一所民办学院之间关于收费问题的纠纷。24日记者从负责处理此事的烟台市物价部门获悉,经过一段时间调查,目前此事已有初步处理意见,校方也同意向家长退还部分费用。 烟台市物价局投诉中心彭主任告诉记者,在接到芝罘区封春兰、开发区张淑芹等几位学生家长反映建文学院收费问题后,物价部门迅速介入此事调查,了解到几位学生在校期间提前交齐学费及其他费用参加工作,但工作不久就遭解雇,双方因此产生纠纷,物价部门在多次与校方及学生家长核实情况后,目前已经有了初步处理意见。 彭主任说,根据上述原则,对于封春兰的投诉,物价部门认定校方应退还多收其两个女儿两年多的学费、杂费、多收的海员培训费及管理费用等,退还总额在六七万以上,并且目前已经与校方及家长沟通,预计本周内就可以完成退费;而对于张淑芹的投诉,由于其女儿在被辞退后一直未到学校办理退学手续,因此应退学费的数额界定存在困难,且由于其后期培训不在当地,因此培训费用是否应退、应退多少也存在认定困难,不过物价部门初步认定其女儿在2006年三四月份后,有大约一年时间在家等待就业,这段时间的学费应予退还,他们也将在近期与校方及家长再次沟通后尽早结案。 Tags:物价,部门,调查,民办,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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