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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校辅导员可评教授 条例近期出台拟分三级

日期:2008-12-23 11:43 阅读:
 昨(22)日,广东高校首届南方辅导员论坛在华南师范大学举行。省教育厅副厅长李小鲁表示,广东会重视高校辅导员准入门槛,提高辅导员中党员和硕士以上学历的比例。他还透露,广东正在研究推行辅导员职称评定工作,辅导员职称与现有的高校职称同价,包括讲师、副教授和教授。

    辅导员门槛有提升空间

    据了解,2006年12月,广东高校一线专职辅导员有3200人,而2008年10月,已增加到4800人。广东省教育厅副厅长李小鲁表示,广东高校辅导员队伍越来越壮大,党员比例和学历的构成也在逐步提高。其中,党员辅导员的比例从2006年的80%提高到今年10月份的88.4%。截至10月份,广东高校辅导员中有本科学历者占70%,硕士学历占28%,博士学历占1.7%,硕士以上学历者比2006年提高9个百分点。

    但李小鲁同时表示,党员和学历提高的速度仍低于辅导员直接数量增长的速度,因此在下一阶段,广东要重视辅导员的入门门槛,争取辅导员中党员和硕士以上学历比例有进一步的提升。

    辅导员为何一定要有高学历?李小鲁解释说,只有比较高的学历起点,高校辅导员才能从事相关研究,在更高层面做好工作,真正实现职业化和专家化。辅导员长期从事学生工作,才能更好服务学生,而不像现在高校普遍存在的“年轻人带年轻人”。

  辅导员职称与教师同价

    李小鲁还透露,广东省教育厅正在联系相关部门,制定《广东省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该《办法》对专职辅导员的配备及选聘,要求其职责,培训和培养,管理和考核都作出更加明确的规定。

    同时,以该办法为基础,广东还将研究制定《广东省普通高校辅导员职称评定条例》,建立辅导员职称评定小组,实行岗位单列、序列单列和评审单列,推动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职业化、专业化和专家化。

    李小鲁解释说,该职称与教师序列是同价的,有同样的职称,按照讲师、副教授和教授进行评定。职称评定的辅导员要代一点课,承担小部分教师功能。

    此前,也有人认为,把高校辅导员分为学生事务助理、督察和高级督察三个级别,进行职称评定。不过,因其难以与现有教师的职称相匹配而作罢。李小鲁说,该职称评定体系正在紧张制定中,有望近期出台。(记者 徐静 通讯员 吴春丽)

    省教育厅副厅长李小鲁:

    雇毕业生留校

    广东照搬有困难

    受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大学生的就业问题日益引起关注,包括高校在内多方都在积极想办法。近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提出用学校的年度经费聘用部分毕业生。

    该消息引起了广东的关注。广东省教育厅副厅长李小鲁表示,北航的这个办法很好,不过广东高校如果要实施还需详细研究。他进一步解释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每年的10亿元经费中,很大部分是来自财政拨款,广东多数高校的财政拨款很难达到这个水平。

    广东某高校就业指导中心负责人则认为,如果真正雇毕业生留校,还有不少后续工作需要跟上,“比如这些毕业学生的编制问题、住房补贴、户口和待遇,包括将来的出路等,都需要学校提前考虑。”

    “北航模式”是这么操作的——

    用学校的年度经费聘用部分毕业生让他们在两三年内,采取研究助理、研究助手的方式留在学校。一方面完成学校科研,增加自身技能;另一方面,减少对社会的负担和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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