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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学生因家庭住址及户口迁移而确需转到本校就读的,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出具本户口及属于本学区的住地证明,经学校审批合格后,凭原学校。
此类初三考生可到户籍所在区县或原毕业学校所在区县报名,两地只能选其一。一经确定,要及早与有关区县中招办联系,并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名、报考等有关手续,参加该区县体检、体育考试和招生文化课考试。也就是说,无论在哪个复读学校学习,都是要回到原来的户口所在区县或者原来学校所在的区县报名,复读学校不能替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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