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业设计专业(独立本科段)的通知 为适应我省工业结构调整需要,促进我省工业产品设计行业发展,加快工业强省建设步伐,提高工业产品设计人才队伍建设和人员素质,根据全国考委《关于2014年上半年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及相关事宜的复函》(考委办函[2014]21号)文件精神,决定于2015年上半年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业设计专业(独立本科段)。现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业设计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业设计专业(独立本科段)主考学校为河北师范大学。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业设计专业(独立本科段)面向社会开考。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根据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考试大纲和我省自考助学的有关规定,做好本系统助学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培训教育中心具体负责日常业务工作。 四、考点原则上设在设区市(包括华北石油管理局、定州市、辛集市)政府所在地。 五、请各市教育考试机构认真做好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积极支持指导各助学单位开展助学工作;各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有关单位要做好生源的组织、发动和宣传工作,在切实抓好助学工作的同时,采取有力措施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努力把新开考的工业设计 专业办出规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河北经济建设和工业产品设计行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工作中有问题请向省教育考试院、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有关部门反 映。 附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业设计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 附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业设计专业(独立本科段) 考试计划 一、指导思想 高 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业设计专业(独立本科段)是为适应我省工业结构调整的需要,促进工业产品设计行业的快速发展,加快工业强省建设步伐,培养适应工业产品设 计行业发展需要的技术与技能人才而设置的。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和工业设计行业对人才的要求,在专业设置上,突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注重考 核应考者对本专业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掌握,以及运用理论知识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整体推进工业产品设计行业设计水平的提升。 二、学历层次及规格 本 专业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层次,在总体上与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相应专业的水平要求一致;凡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14门课程(含实践)合格成绩,累计不 低于71学分,并通过毕业论文,思想品德符合要求者,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业设计专业(独立本科段)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主考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三、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 本专业培养思想政治素质高、基础理论扎实、专业知识深厚、实践能力强,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意识,能从事工业产品设计方面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本 专业要求掌握工业设计的历史及相关理论知识,了解国家有关工业产品设计的政策法规,具有系统的关于现代产品产品造型设计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以及相关学 科的专业知识;了解中外产品设计的最新成果和发展趋势,具有创造性设计和制作实施能力;熟悉各种相关材料的基本性能及加工工艺,具有基本的艺术修养和初步 的产品开发策划能力以及较强的设计语言、图型、答辩等表达能力。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业设计专业(独立本科段) 课程设置与学分 专业代码:B0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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