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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防疫提示

日期:2020-10-15 08:44 阅读:
  各位考生:
  2020年下半年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0月31日举行。根据本次考试防疫工作方案,作如下提醒:
  1.考生须在10月17日前在微信或支付宝完成本人“随申码”注册,同时下载打印《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详见附件),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承诺书》相关信息和健康数据并签字确认,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2.如考生考前14天在沪或已到沪,建议非必要不离沪。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本市疫情防控最新规定要求处理。
  3.考生在考前14天内如有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考前14天内出现体温≥37.3℃症状的考生,须持考前7天内在沪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作为考试当日入场凭证。
  4.考试当日,考生必须在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须自备口罩,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考生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5.考生入场必须持当日更新的本人“随申码”绿码,并接受体温检测。在身份核验环节,考生须出示填写完整的《承诺书》、纸质版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件不齐备者不得进入考场。《承诺书》应在首场考试入场时交予监考员。
  6.考生入场若两次测量体温≥37.3℃,须提供考前7天内在沪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考点防疫工作人员检查通过,安排考生通过专用防疫特殊通道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备用隔离考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考生入场若两次测量体温≥37.3℃,且无法提供考前7天内在沪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不得进入考点。
  考生入场时检测体温正常,但出现干咳、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安排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隔离考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7.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若出现干咳、发热、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
  8.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听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送考人员应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不得进入考点或在考点周围聚集。
  9.发热考生须按照防疫要求,配合做好当天考试结束后疾控中心的现场采样工作。采样后,由考点告知考生本人落实好相关防护措施,实施考点和住所“点对点”的闭环管理。
  10.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本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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