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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规范教育收费 学校代办服务不得强制收费

日期:2006-9-1 09:56 阅读:

  9月1日电 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在新学期开学前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通知》,对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收费、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普通高校收费等作出详细规定。  对全省500万名小学生、初中生来说,全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全部免除学杂费的新政策,无疑是个大喜讯。从这个学期开始,我省小学生、初中生上学必须要交的费用只有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学校向学生收取的课本费是指经省教育厅审定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必须配备的学生用书、音像教材的费用,以及小学数学、科学、美术三门学科配套学具的费用,并且要按今年降价后的教材零售价格收费。  从这个学期开始,学校提供的各种代办服务必须是非营利性质,不准强制收费。中小学校可以提供与教学活动相关的春(秋)游活动、国防教育(军训)、爱国主义影剧、“困难班”等代办服务,但学校只有经学生家长签字同意后才能收费。我省小学、初中今后不能办各种收费的快慢班、尖子班、特长班、提高班、兴趣班、小班等。高中择校生人数不得超过新生总人数的一定比例,学校不得在择校生之外以非计划生、自费生、旁听生等其他任何名义招收学生。  这次我省规范教育收费,大学生也有利好消息,我省对高校的退费政策作出了明确规定。学生在交了学费和住宿费后,如果因为退学、开除、休学、转学、出国等原因提前结束学业的,高校要根据学生实际学习和住宿的时间,按月计算应交的学费和住宿费,多余部分要退还给学生。大学生首次办理学生证、借书证、毕业证、就餐卡、校园一卡通等各类证、卡时,学校不能收费,在补办时可以按成本收取工本费。作者:张冬素、黄琛、周炜来源: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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